含山县机关效能监察中心为县直属机关工委所属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调2名工作人员。
一、比选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学校教师)。
二、比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调查研究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9日(含)以后出生);
(四)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2018、2019、2020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比选条件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尚在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比选程序及要求
(一)比选程序
1.报名。本次比选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提前下载《含山县机关效能监察中心面向全县公开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于2021年4月19—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持《含山县机关效能监察中心面向全县公开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本人近期三张1寸免冠照片、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至含山县直属机关工委(含山县政务中心11楼1125室)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比选。采取面谈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比选,确定具体拟调入人选。比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县直属机关工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拟调入人选进行考察,采取到所在单位查阅其工作记录、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4.确定人员及公示。完成面谈和考察等工作后,召开相关会议,确定拟调入人员,并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5.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比选的人员,经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
(二)其他
1.本公告由县直属机关工委负责解释。
2.本次比选不设具体岗位,人员调入后,由县直属机关工委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3.报名人员所留电话应保持通畅,因电话不畅以致比选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4311321
特此公告。
含山县直属机关工委
含山县效能办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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