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庐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共选调6名,其中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3名、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3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
1.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选调范围:本县范围内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聘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2.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选调范围:县内外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聘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2.岗位服从性好,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工作能力较强;
3.2018年4月12日之前入事业单位编制;
4.近3年年度考核(2018、2019、2020年度)须达到合格等次;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2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的以此类推);
6.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违规不在岗的;
4.尚在我县服务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及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选须填写《2021年上半年庐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1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含《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聘用合同续签书》);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N+1比例的(N为选调计划数),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庐江县人社局307室。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考试
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则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超过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3位四舍五入,本次考试涉及成绩计算的均按此执行)。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的要求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人选根据选调计划,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直接采用面试的,则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为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事业单位时间早的顺序确定(下同)。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重点考察被选调人选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适应能力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按照考察方案组织实施。
(四)公示及调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导致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2.调动。选调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未办理的,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选调人员须与原聘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与选调单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选调人员属专业技术岗位的,需在新聘单位岗位说明书规定的缺额岗位内,按竞聘上岗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或不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五、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遵守我县防疫有关规定。考生在现场报名、考试当天“安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相关场所。
六、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予以配合,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其他
(一)考试费用:
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51-87322072(县委政法委)
0551-87322240(县水务局)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551-87332015(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1-87332211(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三)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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