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长江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县长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全县事业身份人员中 公开选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岗位
本次计划选调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县长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全县范围内全额、定额、差额、自收自支事业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1.学历为高中、中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为50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及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
县长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1)向全县发出选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以报考人员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12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报名地点:县长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原港航处地方海事处,华阳镇通衢大道12号)。联系人:耿勇;联系电话:15357375355 ,0556-7201618。
报名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报名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和县编办审核编制情况并加盖公章的《2020年望江县长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近期一寸同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开选调公告,确定自己属于比选对象范围并符合比选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
县长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按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12月16日在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所有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3.面试
本次选调考试只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在县长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选取前13名,实行依次递补,选满为止。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正式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调动的,由县长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对未在县长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退回原单位。
本次选调所调人员个人编制身份不变,调动后工资待遇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选调工作中的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长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咨询电话:
望江县长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0556-7201618
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6-5799077
2.监督电话:
望江县纪委监察委 0556-7174438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长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望江县长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
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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