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健全基层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芜湖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修订版)》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下同)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计划
本次共10家市直机关计划遴选乡科级副职及三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22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本市县(市)区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科级副职及三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
2.本市县(市)区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科级副职及三级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全市年度理论测试成绩不低于测试成绩的前30%(当年理论测试成绩在此后4年内有效)。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4.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之后出生)。其中,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9月之后出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9月之后出生)。
7.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9月。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9月22日在芜湖先锋网(http://www.whxf.gov.cn/)发布遴选公告、职位表、理论测试分数查询端口(端口登录网址:https://exam.idj.ah.cn/index.php?s=/Home/Index/cjcx.html)。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公开遴选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报名人员申请并报所在工作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报名人员应按照公务员回避相关规定,不得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一经查实,有关情况将通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
①报考人员须登录芜湖先锋网,通过理论测试分数查询端口查询近三年的理论测试成绩,对照公告中所规定的遴选范围、遴选资格条件及《遴选职位表》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范围且符合遴选条件后,填报《2020年度芜湖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表》一式3份【市委组织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考人员本人各1份】。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②所在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报名(推荐)表》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③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推荐)表》(盖章扫描版)至公布的遴选机关报名邮箱中进行报名;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收集本辖区报考人员的《报名(推荐)表》原件,9月2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委组织部。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3日10:00至28日10:00。
2.确定综合素质测试人选。9月29日至30日,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推荐)表》信息,对照公告中所规定的遴选范围、遴选条件及《遴选职位表》等各项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召开遴选机关党组(党委)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综合素质测试人选与遴选计划数不低于3:1、不高于5:1的开考比例,从报名人员中确定各职位综合素质测试人选,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签署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承诺书,将申请综合素质测试的报告【包含资格初审情况、综合素质测试人选、党组(党委)会议研究记录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承诺书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10月9日至11日,市委组织部对遴选单位上报的申请综合素质测试报告、综合素质测试人选进行审核。10月12日,市委组织部将审核意见反馈遴选机关,并由遴选机关于当日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10月13日至14日在市委组织部A413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材料均提供复印件1份留存)。资格复审合格的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综合素质测试人选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将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三)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经市委组织部同意,遴选机关可自行组织实施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在全市理论测试成绩的基础上,采取单独面试或面试加笔试方式进行。
1.单独面试方式
采取单独面试方式测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面试题本根据需要由市委组织部委托相关专业部门或由遴选机关制定,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知识和业务素养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2.面试加笔试方式
采取面试加笔试方式测试的,面试、笔试题本由市委组织部委托相关专业部门或由遴选机关制定,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综合素质测试人员统一参加面试、笔试。面试、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面试、笔试成绩5:5比例合成。
(四)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发布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公布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单独面试的在面试结束后次日内,面试加笔试的在笔试结束后次日内,在芜湖先锋网上公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差额确定:遴选计划数1-2人的,差额1人;3-5人的,差额2人。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遴选机关统一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依据公开遴选资格条件和职位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方式:遴选机关选派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应当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听取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整理考察材料,书写考察报告。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对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芜湖先锋网和遴选机关所属网站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资格的,由遴选机关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553-3991125
监督举报电话:0553-385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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