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涡阳县委、县政府同意,涡阳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县域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务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
二、选调范围
1.涡阳县域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额财政拨款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人员除外)。
三、选调对象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具有两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3.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9年4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5.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公告及各环节信息通过涡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起至5月18日止,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涡阳县紫光大道1号县行政中心7021房间(涡阳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步骤如下:
(1)报名者登录涡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涡阳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和《涡阳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名者要按照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中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报名表》要加盖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编制部门公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公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将《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证件照(同底版)5张、近三年度考核等有关材料交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编办、人社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凡与选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及相关材料的,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面试分开,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创新、实务处理、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分别根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选调计划数和相应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最终拟聘用人员由考察组综合评定后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中共涡阳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选调对象的编制性质,个人政治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名者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因考察和体检对象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公示、办理手续
将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分别在涡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查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分配安置
凡选调到我县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基本对等的原则统一分配,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
事业单位人员调入我县单位后,在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内办理聘用手续,无相应岗位需接受高职低聘。
五、有关事宜
为增强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纪检监察机关对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1、监督举报:0558-7212477
2、报名咨询:0558-722057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中 共 涡 阳 县 委 组 织 部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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