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上区驻外招商联络处(小组)组建方案》,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派驻外招商联络处(小组)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派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原则。
(二)坚持择优选派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原则。
二、选派计划及岗位
选派对象为全区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的在编在岗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共设立5个驻外招商联络处,其中每个驻外招商联络处人员2-3名。
三、选派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和参与邪教活动等不良记录;
2.品行正,作风实,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招商工作;
3. 报名人员有从事经济、开发区及招商工作经验且有丰富招商资源者优先;
四、选派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次选派公告将通过淮上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ishang.gov.cn/)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员请及时登陆淮上区人民政府网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认定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9年1月6日——1月10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淮上区政府行政办公楼三楼327室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表(附件1)。请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在电脑上填好内容打印后贴上照片,签名需手写。
4、资格认定
淮上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审查。认定审查贯穿选派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公示与选派
经确定为拟选派的人员,经淮上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选派人员,分配派驻区域。
六、经费安排
按照驻外招商联络处方案执行(附件2)。未尽事宜由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52-2829859
淮上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附件1
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岁) |
| 电子照片 |
民 族 |
| 籍 贯 | 出 生 地 |
| ||
政治面貌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健康状况 |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任现职时间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联 系 地 址 |
| 联 系 电 话 | ||||
身 份 证 号 |
| |||||
简 历 (参加工作时填起) | (可另附附件说明) | |||||
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 | ||||||
本人 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资料、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淮上区驻外招商联络处(小组)组建方案
为加快形成硅基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及高端生物医药、商贸物流等我区主导产业实现集聚发展,按照《关于印发《蚌埠市驻外招商联络处(小组)组建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蚌招商办(2019)4号)的要求,重点针对“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区域,加大对重点目标企业的精准招商力度,现将我区驻外招商联络处组建方案制定如下:
一、 组建要求
组建区级驻外招商联络处。根据市级文件要求,设立5个驻外招商联络处,分别派驻北京、深圳(东莞)、上海(昆山)、苏州等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每个联络处专职招商人员2-3人,每个联络处须由一名县级领导牵头,工作人员采取自主报名的方式,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有招商和经济工作经验者优先。选派期限一般为2年。
二、区级驻外招商联络处目标任务
(一)引进项目任务。选派期限内, 各驻外招商联络处累计新签约并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4个。其中,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2个;第一年新签约并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1个。
(二)联系企业任务。各驻外招商联络处要围绕我区硅基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及高端生物医药、商贸物流等主导产业,瞄准行业龙头及相关核心配套企业,主动登门拜访,联系跟踪,推进合作。每月拜访主导产业目标库企业不少于15家。
(三)摸排线索任务。各驻外招商联络处要积极摸排跟踪有效项目投资线索,每月报送提请区领导拜访企业不少于3家,全年实现区领导拜访企业不少于20家。
三、考核激励
(一)工作考核
1.材料报送。各驻外招商联络处每月报送拜访企业、邀请来区考察企业和项目投资线索以及项目签约、开工等相关资料,作为考核、通报的依据。年度考核项目应与日常报送项目信息一致。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具体实施,考核对象为五个驻外招商联络处。
2.考核评价。对驻外招商联络处年度各项招商引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签约并开工项目权重70%,联系企业及摸排线索任务权重20%,驻点时间、材料报送、日常表现等综合评价权重10%。
3.项目审核评估制度。各联络处要对拟提请区领导拜访的企业从产业契合度、企业规模、投资意愿、资金实力、技术力量、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4.外出报备。各驻外招商联络处外出招商考察时,需提前进行报备审批,由投资促进局备案,分管领导审批。投资促进局可根据项目情况安排工作人员随同考察。
5.总结归纳。各驻外招商联络处外出考察结束后,需对本次考察企业进行总结归纳,经研判后列入在谈项目库,做好持续跟踪推进,报送相关信息。
(二)激励制度
1.引进项目激励。对5个驻外招商联络处引进新签约并开工项目的第一引荐人,1-5(不含)亿元工业项目,每个项目增发2个月应发工资;5-10(不含)亿元工业项目,每个项目增发4个月应发工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每个项目增发6个月应发工资。其他产业类项目减半执行(不包括房地产、城市综合体、基础设施等不属于招商引资范围内的项目)。
2.考核结果运用。根据工作实绩,从全区驻外招商联络处中,每年评选优秀驻外招商人员给予记功嘉奖,比例不超过30%。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招商人员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考核方式采取月度考评和半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视情况对工作组人员进行调整。
四、有关要求
(一)人员管理。驻外招商联络处实行领导负责制,各联络处的县级领导统筹协调驻外招商小组的工作。驻外招商联络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特殊情况要调整的,须报经区分管领导同意后另行选派。积极参与各类招商专题培训和学习,提升招商人员招商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调度。每月召开招商工作组专题汇报会,听取各驻外招商联络处工作情况汇报。区投促局每月通报全区驻外招商联络处工作开展情况。
(三)派驻方式。为突出驻外招商工作实效,采用外派驻点与外派不驻点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开展驻外招商工作。
(四)经费管理。驻外招商小组工作经费每人每年10万元,由区驻外招商小组统筹使用,采用实报实销制度,已提供票据为准。需租用办公和住宿用房的,房租费用单列,经批准后执行。
(五)费用来源。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在2020年专项招商组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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