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蒙城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计划共6名(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1、专职教研员:
全县教育系统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2、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 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专职教研员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4)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县人社部门审批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所报岗位学科相一致专业;
(6)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7)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8)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9)身体健康。
2、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3)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县人社部门审批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5)报考选调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选调公告于2019年9月30日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蒙城县教育网统一发布。整个选调过程中,将及时在以上网站上公布有关选调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 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蒙城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报名咨询电话:0558-7623016、7638495。
2、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需按岗位条件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在编在岗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花名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单位(学校、学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相应印章。
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3张,以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从附件下载)。
3、报考人员按选调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19年10月17日8:30-10:30。
4、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用45元/科。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等资格。
6、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10月18日工作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专职教研员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综合知识(占20%)和中学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值150分;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综合知识(占50%)和申论(占50%),分值1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蒙城教育网公布。如本人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书面申请复核,成绩复核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复核范围为错统、漏统、漏改。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90分(含)。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选调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专职教研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分数高的确定;再相同,以教龄长的优先。其他事业单位: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申论分数高的确定;再相同,以工龄长的优先。若上述选调出现教(工)龄再次相同的,以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优秀多的优先。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一次。专职教研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分数高的确定;再相同,以教龄长的优先。其他事业单位: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申论分数高的确定;再相同,以工龄长的优先。若上述选调出现教(工)龄再次相同的,以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优秀多的优先。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将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蒙城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到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与同类选调。
对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文调动,县委编办办理调编手续。教研室专职教研员,享受教师待遇。凡调入的人员,已经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空缺情况,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调入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调入人员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低聘人员视为放弃调入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选调工作的领导,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蒙城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本次选调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财政局、县委编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负责全程监督。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558—7629650,县教育局0558—7623068)。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蒙城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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