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中共金寨县委党校面向全县教师队伍公开选调15名教员和组织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对象及条件
1、选调计划:
共选调15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见《中共金寨县委党校2019年公开选调教员和组织员计划表》。
2、选调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3、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较强,实绩突出。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乡镇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在乡镇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6)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2)尚在试用期内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重要事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处理的。
(6) 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二、报名
1、时间:2019年7月5日至7月7日。
2、地点: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3、要求: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或经组织推荐的方式。
(1)报名人员须填写《中共金寨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员和组织员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规定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处报名。
(3)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缴纳报名考务费(报名笔试费45元/人科、面试费80元/人)。
(5)中小学教师获得市级、省级教坛新星且普通话等级一级甲等者,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党校会同县纪检监察共同进行。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无故放弃,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
报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1:3相应核减选调岗位人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笔试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命题作文,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科目两门按照5:5合成)。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等能力。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等。
(2)面试入围人选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同一岗位合成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数排序;若笔试成绩分数也相同,则以笔试“命题作文”得分确定排序。
五、体检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选调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且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入围人选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金寨先锋网”、“金寨人力资源服务网”上进行公示。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县委党校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因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选调的面试人选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县选调工作领导组审定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县人社局、县委党校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入编手续。事业单位选调一律实行岗位聘用制动态管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选调人员按原单位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聘用。
八、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金寨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通报到所在单位等处理;对违反选调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共金寨县委党校2019年公开选调教员和组织员报名表.doc
中共金寨县委党校2019年公开选调教员和组织员计划表.xlsx
金寨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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