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度萧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和《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皖退役军人发〔202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萧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经核准,2024年度萧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20名(见附件1)。招聘相关信息在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xx.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
岗位计划表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 5月1 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年龄”条件相应放宽2年,为“1986年5 月1 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萧县正式在编教师及服务期间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ahxx.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 5 月 30 日8:00-2024年 6 月 3 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及工作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其中考生“学习及工作经历”应自高中(或中专)阶段开始据实填写,按照时间顺序填写至报名时,时间点应前后衔接,不得间断,待业期间应如实填写。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请在简历中注明服役经历。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岗位条件,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 6月 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 6月4 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人员,一经发现,即予取消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 6月5日16:00前(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2.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4年 6月 7日,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送至萧县人事考试中心,并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3.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 6月 7日0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改报岗位审核未通过或放弃改报的,后期按照规定办理退费。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时间为90分钟。《学科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满分100分,时间为90分钟。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6 月 27 日至 6月 28 日登陆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萧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该政策适用于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上述人员于2024年 7月1日上午08:30-11: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萧县政务中心B座14楼1441 联系电话:0557-5027073 )申报加分事宜,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加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各增加2分。
4.笔试成绩计算
《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按 5 :5合成计算为笔试合成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萧县教育体育局、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如达不到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
拟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对照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核,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萧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关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材料。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时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签署“本人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若逾期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
2.属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如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并签署“本人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若逾期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经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提供“本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若逾期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国有企业人员、尚在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登陆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办理专业测试缴费并下载打印专业测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专业测试及成绩合成
1.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专业测试有关具体事宜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xx.gov.cn)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试最终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最终总成绩相同,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萧县教育体育局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8〕56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萧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在同一报考岗位内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明确拟聘用人员具体应聘学校,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如违约按签订合同要求执行。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024年度萧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xx.gov.cn)查询。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萧县教育体育局、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5023437(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557-5027073(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7-5037551(萧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5151009(中共萧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萧县教育体育局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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