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花山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花山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教师6名,受其委托,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承办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花山区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教师共6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马鞍山市花山区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身心健康,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等相关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符合《2023年马鞍山市花山区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基本条件,其中“35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10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人员;
7.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海外海广场,花雨路99号1栋107一层)。
3.报名者须提交:
(1)本人签名确认的《2023年马鞍山市花山区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教师公开招聘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二);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 张;
(4)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三,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小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调整招聘岗位数。
6.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3.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若发现一切违背招聘的原则及资格等相关事宜,将一律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含教学设计);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面试
(1)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和才艺展示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理解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及举止仪表、语言、舞蹈、音乐、美术、器乐等技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3.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要求(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终成绩最后一名如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有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体检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与待遇
1.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shsq.gov.cn)和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花山区教育局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花山区相应幼儿园工作,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合同,工资待遇参照花山区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教师待遇执行。
3.正式录用后,因违反单位效能建设及师德师风,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而未录用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将全部纳入花山区教育系统后备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花山区教育局及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笔试、面试费。
4.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5.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报名咨询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2221498(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7.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8886703(花山区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55-8886710(花山区教育局)
特此公告
2023年马鞍山市花山区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pdf
2023年马鞍山市花山区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教师公开招聘考生报名登记表.pdf
花山区教育局
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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