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中小学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教字〔2020〕74号)精神,结合城区学校师资现状,经研究决定,2023年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交流农村部分教师及县外在编在岗教师至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上岗计划
本次竞聘上岗计划共53名,详见下表。
学校名称 | 竞聘上岗计划 | 竞聘学科岗位计划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
合计 | 53 | 20 | 17 | 5 | 1 | 1 | 3 | 2 | 1 | 2 | 1 |
和县二中 | 1 | 1 | |||||||||
和县三中 | 3 | 1 | 1 | 1 | |||||||
和县中学 | 2 | 1 | 1 | ||||||||
科技职业学校 | 17 | 5 | 3 | 2 | 2 | 2 | 1 | 1 | 1 | ||
历阳一小 | 2 | 2 | |||||||||
历阳三小 | 28 | 13 | 14 | 1 |
二、竞聘上岗对象
1.已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本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幼儿园在编教师不得报考中小学岗位)。
2.和县户籍的县外在编在岗教师。
3.夫妻分居的,配偶户籍在和县(或工作单位在和县)的县外在编在岗教师。
三、竞聘上岗报考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未受到任何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年度考核中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小学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一致。
3.小学岗位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学岗位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与竞聘学科一致(其中科技职业学校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没有上述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承诺在2025年8月31前取得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退回县教师管理中心)。
4.县内竞聘者须出具现编制所在单位同意竞聘的证明(所在单位以行政、工资关系为依据);县外竞聘者须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竞聘的证明。
5.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四、竞聘上岗方式
竞聘上岗采用专业素质测试(笔试)的方式进行。
五、竞聘上岗程序
竞聘上岗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素质测试、公示及聘用等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将在和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站群导航→县区网站及部门子站→和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公布。
(二)现场报名
竞聘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每位竞聘者只能竞聘一个学段学科(不指定竞聘学校,科技职业学校纳入中学学段报名、专业素质测试、竞聘上岗)。
1.报名时间:8月8日~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和县教育局人事股。
3.相关材料:①个人申请(经现编制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②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③近期1寸照片2张。另外县外竞聘者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竞聘证明,本人有效的户籍证明(符合竞聘对象2)或配偶有效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及结婚证(符合竞聘对象3)。
(三)资格审查
为确保竞聘者信息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竞聘上岗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或与竞聘上岗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专业素质测试或竞聘上岗等资格。
(四)专业素质测试
1.专业素质测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专业素质测试内容:①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②本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内容(2022版);③本学科课堂教学设计。专业素质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为20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内容为40分、教学设计为40分)。
2.专业素质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素质测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
专业素质测试地点:和县二中。
《准考证》于2023年8月12日下午到和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竞聘者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专业素质测试。
(五)公示及聘用
专业素质测试后公布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竞聘上岗资格。依据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按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竞聘上岗人选(指标的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所报学科教学设计成绩排序。仍相同的,按课程标准内容、公共知识成绩排序,择优竞聘上岗。科技职业学校纳入中学学段排序竞聘上岗)公示3天,无异议者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竞聘上岗的确定为竞聘上岗对象。县教师管理中心按名次落实任教学校(名次如有并列,按确定拟竞聘上岗人选办法排序,下同)。因自愿放弃竞聘上岗而出现缺额的,按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竞聘上岗对象按规定与竞聘上岗后的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专业技术岗位按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政办〔2021〕15号)执行。
六、有关事项
竞聘上岗工作由和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本工作方案由和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5-5312256(和县教育局)0555-5330112(和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5-5313612(和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和县教育局 和县人社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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