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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市南陵县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8 14:39 | 安徽政道公务员 | 咨询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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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改善南陵县委党校人才素质结构,建立更加管理规范、灵活高效的引进高层次事业人才机制,根据《南陵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3年南陵县委党校计划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引进职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基本条件

  引进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职称及获奖情况等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具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方向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在市级及以上党校系统教学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名次,或在省级党校系统教学比赛中获奖的党校在职教师。

  (六)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符合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双一流”建设高校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南陵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引进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3年度南陵县委党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同时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nlx.gov.cn/)、南陵先锋网(http://nl.whxf.gov.cn/)发布,后续各环节信息均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9:00至8月1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

  2.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收到邮件回复“收到”二字,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南陵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电子稿及有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教学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

  (4)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按照要求填写《2023年南陵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县人才发展集团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引进单位于8月3日前将结果反馈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可于8月4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资格审查后,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较多,将择优比选确定笔试人选,并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关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网站通知。

  2.笔试环节。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不指定参考资料。

  3.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如果笔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的超过15人,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5名进入面试;如果笔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的不足15人,则笔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南陵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南陵县人社局、南陵县委党校、南陵县人才发展集团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面试前开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报名材料。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

  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本次面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

  (六)体检考察

  为了更好地引进高层次人才,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加2分,合成为综合成绩。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政策待遇

  (一)惠才政策。

  1.生活补贴。按照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或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1000元、8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携带未就业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共同落户的,每增加1名,增发50%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与人才同步,就业后取消。

  2.住房保障。在本县购房的,按照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或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可享受购房款60%、最高40万元,购房款40%、最高20万元,12万元的购房补贴。在本县购房前,可入住县人才社区,享受相应租房补贴。

  3.配偶就业。引进人才配偶需要到南陵县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其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的,对口安排工作。

  4.子女就学。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双一流”本科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或学前教育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学校就读。

  (二)服务管理。引进人才服务期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优惠政策兑现由用人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引进人才通过调任、招录、招聘等方式转变身份后,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五、有关事宜

  (一)本次公开引进过程不收取考生费用,同时,凡是非南陵县户籍或非南陵县生源,应邀来南陵参加面试的引进人员,分别给予交通等费用补贴。补贴标准:县外100元、市外400元、省外800元。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在公开引进各环节一经发现考生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引进,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本《公告》由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述咨询及监督电话在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8:00—12:00和14:30—17:30)

  引进单位咨询电话:0553-6816221 0553-6816356

  引进单位监督电话:0553-6823280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023年南陵县事业单位(党校)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23年南陵县事业单位(党校)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陵县委党校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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