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幼儿教育事业,进一步满足业务需要,合肥新鑫幼儿教育有限公司所属(公办)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4人,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根据幼儿园发展实际需要,对录用人员岗位进行统一分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2023年合肥新鑫幼儿教育有限公司(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较好的亲和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技能。
(三)岗位表“年龄”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月14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它涉及年龄的以此类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9:00至1月18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分辨率约为300-500像素,大小为100kb以下)。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流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1.考生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月19日16:00前登陆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1月20日16:00前通过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已缴费但未参加考试的应聘者,费用不做退回。
2.报名结束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延长报名时间。
3.本次招聘笔试准考证打印等各环节时间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公布的相关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各环节通知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如下表:
岗位 | 笔试科目 | |
科目一 | 科目二 | |
幼儿教师岗 | 《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 《幼儿教育专业知识》 |
幼儿教师岗每科满分为100分,按5:5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考生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公布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寸白底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证明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3.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公告为准。
(五)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教师岗面试包括无生上课和技能展示。其中技能展示从边弹边唱、舞蹈、简笔画中三选一(自选),除钢琴外相关器材、音乐曲目、道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3.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上公布。
(六)成绩合成
1.以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为报考人员最终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初选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最高学历毕业年限、相关工作经验年限依次从高到低确定。
3.初选人员名单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上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报名服务平台通知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初选人员如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则视为主动放弃,所空名额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5.考察工作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根据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介绍信的,可前往合肥新鑫幼儿教育有限公司领取。(提交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等材料需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用人单位可随时解聘)
6.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7.如初选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初选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按前述同分规则处理)。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1.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2.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与合肥新鑫幼儿教育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按公司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和岗位调剂,并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日常管理。
(二)合肥新鑫幼儿教育有限公司有权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对聘用人员所工作幼儿园进行调整,聘用人员需无条件服从工作调整。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招聘设立人才储备库,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初选人员均进入人才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自拟聘人员公示期结束后6个月内有效。如遇到主动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所空名额从人才储备库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咨询电话:
报名故障处理:0551-62891910;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777293、65770182;
纪委监督电话:0551-65777052;
以上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4:00-16:30。
合肥新鑫幼儿教育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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