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满足我县教育紧缺人才需求,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精神,经中共五河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五河县教体系统开展2022年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工作,招聘15名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事业编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才办牵头,县教体局、五河一中、县高级中学具体承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纪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具体招聘学科岗位情况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普通高校大学本科2023届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具体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五)具有招聘专业对应的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及以后出生);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职教师近三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6、从五河教体系统辞职、离岗、外调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公布:
1.五河县人民政府网;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等校毕业生就业网站。
(二)考生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5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现场报名
县教体局将根据具体岗位需求和网上报名情况,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视情组织赴安徽师范大学现场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调整,另行通知)。
3.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所获荣誉证书,《五河县教体系统2022年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采用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将电子版报名表及佐证材料扫描件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标题注明“毕业院校+报考学科+姓名”,发送至邮箱whjtjrsg@163.com。
采用现场报名的考生将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两张小二寸的彩色照片。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结束后,将对所有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面试人选。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考核
1、考核形式:主要采用面试形式,视情增加专业能力测试。
2、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及内容:
(1)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和互动交流的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2)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素养。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了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与录用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对符合引进要求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政策,与正式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得低于8年,县人社局、县委编办为引进的教育人才办理工作调动和入编。
六、相关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人才,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待遇外,给予相应的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
1.安家补贴。引进的人才前8年每年发放安家补贴1万元。在五河购买商品房的,按照购房款总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每人仅享受一次)。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安排公租房,前8年享受租房补贴,由学校代缴。购房后不再享受安家补贴和租房补贴。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前4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0元、后4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
(二)本次招聘的人才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家属随调。引进人才家属申请随调的,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子女就学。引进人才子女愿意来五就学的,可在本县范围内自主选择公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七、管理规定
(一)引进的人才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引进人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不满8年且因个人原因解除聘用合同离开五河县教体系统的,须将已领取的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全额退还县财政,其他待遇自行终止。
(二)招聘学校要依据聘用合同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以继续受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继续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咨询电话:0552-2350059、0552-2350060(县教体局人事股) 0552-2325956(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0552-5037916(县人才办)
监督电话:0552-5899025(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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