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和《关于创新体制机制 加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意见》(皖编办【2020】2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望江县实际,现就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4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望江县户籍”人员。“望江县户籍”人员指高(中)考录取时为望江县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望江县内。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与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已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为幼儿园);具有“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考试类别为幼儿园);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4日(含)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择岗、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自6月20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qing.gov.cn/)”、“望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gjiang.gov.cn/)”、“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8133?type=4&action=list)” 、“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6906?type=4&action=list)”、望江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wjpta.cn/)上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8:00至7月8日18:00(节假日正常审核),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望江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wjpta.cn/)。
3.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报《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学习工作经历如实详细填写,从高中填到现在,时间要衔接不能间断),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务必正确填写个人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获取有关考务信息,如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信息不畅通等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4.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将于7月11日12:00前完成,由县教育局负责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11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11日12:00前改报。
(四)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11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2年7月11-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期间,到望江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安徽省 安庆市 望江县望江大道与武昌湖路交汇处,望江县教育局三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急需紧缺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13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所报岗位报考人员按规定比例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将于7月13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
(五)笔试
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笔试由望江县教育局、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两科合卷。
公共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教育大纲规定的公共基础知识等。分值100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科学、艺术、社会)等相关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按公共知识成绩(含加分)的30%、专业知识成绩(含加分)的70%合成计算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公共知识成绩(含加分)×30%+专业知识成绩(含加分)×70%,在统计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21日上午8:30—11:00(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于7月19-20日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4)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5分,单科成绩为0分或笔试成绩低于5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望江县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7月12日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望江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每个科目成绩各增加2分。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专业测试入围人选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中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尾数进1),计划数为1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11-20个的按计划数的1:1.5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等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不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一下材料:
1.《2022年度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2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为幼儿园),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http://ntce.neea.edu.cn/)。在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考试类别为幼儿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提供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4.历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截至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专业、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境)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方式、内容:
专业测试方式: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专业测试内容:以测试五项(说、唱、弹、跳、画)基本技能为主。
3、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八)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含加分)50%与专业测试成绩5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以下原则依次确定: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专业科目(含加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的,以第一学历高的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对拟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准确、真实,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十)择岗
报考有高分优先择岗要求岗位的考生,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每人限选一次)。县教育局依据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择岗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对考察、体检、择岗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江县人民政府网、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县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学历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在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考试类别为幼儿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相关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查阅。
(三)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6-7178083(县教育局)
0556-5799077(县人社局)
报名咨询电话:0556-5799199(县人事考培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6-7189068(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职位表.xls
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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