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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滁州市凤阳县教育系统引进2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4 21:04 | 安徽政道公务员 | 咨询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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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满足我县教育紧缺专业人才需求,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及《凤阳县教育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凤办字〔2019〕75号)、《凤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凤人才办〔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凤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参与,凤阳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实施监督。

  二、引进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引进计划

  2022年凤阳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6名,具体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范围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以及年龄等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岗位计划表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6日以后出生);

  4.持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普通高校非2022届应届毕业生;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凤阳县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于2022年5月24日通过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凤阳先锋网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08:00至6月10日17:3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2022年凤阳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填好后和报名所需材料一并发至邮箱fyxjtjrsg@163.com。

  2. 报名要求

  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fyxjtjrsg@163.com,压缩包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2022年凤阳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印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

  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附件3)等材料。

  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2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能够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须上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上传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引进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报名材料发送后,若一天内未收到回复,须电话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报名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550-6730886,6730852。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于 2022年6月15日上午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考生在报名期间保持电话通畅。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在凤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具体办法和内容在实施方案中公布。专业测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用人素质,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专业测试时间及信息查询。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专业测试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请及时关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如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定数量,不宜组织面试的,将增加笔试环节,具体笔试相关组织情况另发补充公告。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引进岗位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考察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委监委机关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六)择校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对部分需择校的岗位,依据报考岗位按照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择校者,视作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和地点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人才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八)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以下补助:

  1. 生活补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每人每月补助4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每人每月补助5000元。服务期内按季度发放。

  2. 购房补贴。引进的人才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在凤阳购买首套住房且落户凤阳的,可以凭购房合同与票据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一次性补贴15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一次性补贴20万元。

  3. 户籍办理、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就学等依照凤阳县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执行。

  4. 引进的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协议,方可享受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的,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等待遇退回原补助渠道。

  5. 引进人才日常管理由县教体局负责,每年由县教体局与用人单位共同实施年度考核。在5年服务期内,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次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的70%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追缴当年度人才各项奖励补贴,且次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的50%发放;聘期内累计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和人事关系,已经发放的人才奖励须全额退还。

  六、有关事宜

  1.未尽事宜由凤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人才引进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0-6730886(凤阳县教体局)

  0550-6730683(凤阳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监督电话:0550-2226681 (凤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承诺书.docx

审查表.xls

职位表.xls

  凤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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