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城区部分初中、小学面向全县农村初中、小学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面向全县、公开选调。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岗位计划
姑溪初中选调教师11名,实验学校、青莲小学、团结街小学共选调教师44名,详见《选调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对象
全县农村初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年陡镇)。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综合实践能力,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一线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和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音乐、体育、美术、英语等学科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注:学科以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为准,未注明学科的以教师资格注册系统中注明的学科为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在我县服务期满3学年(任教年限计算到2021年8月31日,即2018年8月31日前在我县农村中小学任教,不含临时代课的从教年限)。
4.近三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2018年新录用教师当年考核不定等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教师;
(四)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五)根据《2021年当涂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调整优化实施方案》(当教〔2021〕48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全县义务教育超编学校向第一学区缺编学校分流交流教师名单的通知》(当教秘〔2021〕109号),已分流、交流到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
六、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调公告通过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www.dangtu.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7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现场签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3.报名地点:当涂经贸学校电大楼1楼大厅(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东路1号)。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⑴《2021年当涂县城区初中、小学选调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
⑵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⑸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⑹学校出具近三学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不得兼报。除报名表和照片外,其余复印件均按以上顺序装订。
5.资格审查办法:
(1)现场报名时,由县教育局组织对报名人员一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人员,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6.为保证选调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数。
7.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科缴纳45元笔试费;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三)专业测评
专业测评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根据不同学科进行笔试,内容为本学科的综合性专业知识。
(2)笔试完成后,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每个选调岗位按1∶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保留到个位,小数点后见数进一)。如果按比例入围的最后1个名额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笔试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为确保选调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3)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教师,不予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含撰写教学设计,下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1)教学设计要求根据提供的课题(教材)在1小时内完成(课题选题范围为我县现行教材内容)。
(2)无生上课要求根据课题和教学设计在20分钟内完成。
(3)面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选调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4)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面试的教师,不予参加面试。
3.最终总成绩: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上述笔试、面试和最终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考察
1.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
2.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拟选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若考察对象有违背师德师风和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理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考察资格。
(五)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一次性等额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的;
3.自愿放弃的。
(六)岗位选择
根据公布的具体学校岗位数,按最终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于2022年9月按规定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调动后职称聘用按照调入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岗位条件进行聘用。
(八)其他事项
经公示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2022年9月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前,应完成原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若出现本公告第五条任一条款,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组织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和县委编办全程参与。
八、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5—6748031 (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5—6748028 (县教育局监审股)
0555—6740077(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注: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当涂县教育局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当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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