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职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利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职学校专业教师30名(亳州新能源学校15名、利辛机电科技学校1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利辛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职专业教师岗位表》。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xin.gov.cn)通知公告栏上统一发布。
在2021年利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职学校专业教师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相关岗位相适应的道德素质;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4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报考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lixin.pzhl.net/index.php。报名统一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8:00至10月20日18:00, 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报名时,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利辛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职专业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网上报名及网上审核,报考人员务必按照公告中的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
(2)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务必按照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有关防疫准备工作。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10月21日18: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10月21日18:00前完善信息再次提交。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网站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10月22日24: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3.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将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10月25日下午15:00—17: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人员,县教育局于10月25日下午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笔试
利辛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职专业教师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0月31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28日8:00—10月30日18:00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一科。
4.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政策性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10日内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6.加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上述人员于10月26日携带相关证书到利辛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补办。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利辛县教育局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利辛县教育局、利辛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面试人员,利辛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xin.gov.cn/News/showList/457/page_1.html)网站上统一发布。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名单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凡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面试
具体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提前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仪容仪表、形象气质等。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2×60%+面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七)体检与考察
利辛县教育局、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提前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xin.gov.cn/News/showList/457/page_1.html)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报县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解除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利辛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利辛县2021年中职学校专业教师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558-8812151(县人社局)
0558-8800222(县教育局)
0558-8853872(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8809913(利辛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0558-8702666(利辛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利辛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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