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教育紧缺人才需求,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蚌埠市蚌山区校园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符合本方案招聘和岗位所需基本条件和技能;
4.具有招聘专业对应的普通中学、小学教师资格;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语文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7.学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含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
⑵“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
⑶安徽省或其他省“一本”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
7.年龄要求:本科学历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下(1995年8月9日(含)之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9日(含)之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人员;
2.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受到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现场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公布:
1.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engshan.gov.cn/),后续的相关公告,均在此网站发布;
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教育局(http://jyj.bengbu.gov.cn/);
3.蚌埠第一实验学校网站(http://www.ysx.net.cn/);
4.有关高校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8月13日,其中:9日-11日线上报名,12日-13日线下报名和资格审查。线上报名时考生将简明表和报名表打包发送到bbdysyxx@126.com电子邮箱(文件名为“姓名+所报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因疫情防控需要,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资格审查
时间:8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蚌埠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的材料: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暂未拿到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个人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生求职推荐表等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以上所需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8月14日在蚌山区人民政府网、蚌埠第一实验学校网站公布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文件要求进行。
⑴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8月16日。详见蚌山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bengshan.gov.cn/)、蚌埠第一实验学校网站校园公告栏(http://www.ysx.net.cn/)。
地点:蚌埠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体育路299号)
⑵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现场备课、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90分,答辩1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面试分数当场公布。
4.体检和考察
⑴面试全部结束后,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统计汇总面试分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排序先后确定。若考生试讲及答辩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⑵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⑶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排序先后确定。若考生试讲及答辩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5.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作纪律
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的文件要求,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2-2043608(蚌埠市蚌山区教体局人事科)
0552-313713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552-2890213(蚌埠第一实验学校)
监督电话:0552-2042191(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0552-3137163(区纪委监委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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