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宿州市埇桥区第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程序
宿州嘉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宿州市埇桥区第二幼儿园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30名。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作风正派,甘于奉献,爱岗敬业,有爱心、有亲和力和服务意识,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心条件;
(4)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性格开朗,合作意识强,服从分配,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目前已被宿州市认定备案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在读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对象具体资格条件
专任教师
(1)学历:具有学前教育专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教师资格: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基本技能:具有幼儿教师弹、唱、说、跳、画的基本技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要求,对于“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上午8:00开始至2021年8月15日下午17:00截止
报名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南翔云集3号楼1412室
联系人:
汤经理 13014007321
赵经理 18656638018
张经理 18098708050
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填写《个人简历报名表》。提供一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4张。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四、面试
面试内容:才艺展示、无生上课;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成绩出现并列,按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嘉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签约聘用
专任教师聘用期为2021—2023学年度。
应聘人员实行试用考核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与宿州嘉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在聘用期内违纪违法的或不胜任工作的或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予以解聘。
八、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增加绩效、教龄、班主任补助等,并购买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九、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宿州嘉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所有。
宿州嘉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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