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县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规范有序、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和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由南陵县教育局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事宜及考试(含笔试和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后续信息,均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我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49人,分为4个岗位,岗位具体情况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0日后出生),我县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在岗幼儿教师可放宽至37周岁(1983年7月20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我县现任民办幼儿园园长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20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幼儿或幼儿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 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幼儿教师的人员;
7.已聘用为我县“进岗不入编”的幼儿教师;
8.其他不宜报考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报名地点:籍山镇祥生金麟府幼儿园。
(二)报名材料: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如期(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以我县民办幼儿园园长身份报名的,须提供通过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的证书材料、我县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该许可证上登记园长须为报名者)。
(三)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往报名地点,并如实填写《2021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承诺自己报名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提交的证书、证件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交纳笔试费45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招聘程序
(一)考试
1.笔试
(1)笔试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30分,主要内容为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占70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6)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2∶1;如低于2∶1,则该岗位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时间为15分钟。专业测试方式包括试教(试教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分值40分)和基本功展示(时间5分钟,内容和分值:即兴弹唱20分、舞蹈20分、简笔画20分)。
(3)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4)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需交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
(5)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具体时间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专业测试地点: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6)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8)成绩公示。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将于专业测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二)体检与考察
1.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先。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结果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3.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各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该岗位内的幼儿园,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向社会公示七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如一年内全县公办幼儿园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在此次考试进入专业测试未录取人员中择优选聘。
(四)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与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在编在岗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七、其他
1.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变动,以最后变更通知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专业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均只在网上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考务联系电话:0553—6839687、6839019、6910305。
4.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53—6839689。
5. 考生报名前,请提前下载“皖事通App”申领“安康码”,仔细阅读《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考生须知悉并遵守目前疫情防控规定及《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相关工作要求,认真阅读并签署《承诺书》(附件4),报名现场提交。
6.未尽事宜,由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本公告由南陵县教育局、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南陵县教育局
南陵县人社局
2021年7月14日
政道教育 | 人事考试资料网 | 政道名师 | 安徽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选调生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教师 | 遴选
政道教育 版权所有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 安徽公务员考试 Copyright © 2018-2023 ahrsksw.net 皖ICP备1801256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