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人员配备,加强教研和活动中心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办学校组织开展公开选调,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全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事业心责任感强,教育观念正确,职业道德良好,教育理论功底扎实。县教师发展中心岗位要求教研能力较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要求声乐演唱能力较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2日以后出生)。
3.原则上应有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其中被我县正式录用在公办学校工作满3年(2018年9月前录用)。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 近三年年度或师德考核有被定为合格等次以下的。
2. 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 根据有关规定因其他情形不能参加选调考试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
2.地点:南陵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要求: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岗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且须报名时一次性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1)选调申请表(附件2)。所在学校附审核意见。
(2)单位证明和鉴定。学校出具从事教育教学经历的证明和对教师的鉴定材料(含政治思想状况、近三年年度和师德考核等次、近三年有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被立案审查、工作表现情况)。借调在城区学校教师的证明和鉴定材料由借入学校出具。
(3)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三)考试方式
县教师发展中心选调岗位进行教科研实绩考核和专业测试。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选调岗位进行专业测试。
1.教科研实绩考核(县教师发展中心选调岗位参加)。
(1)教科研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指标详见附件3。
(2)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7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3)报送要求:认真填报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检验后密封并签字盖章。逾期不报该项不得分。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为确保公平公正,本次教科研实绩考核实行异地评分。
(5)评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www.nlx.gov.cn)公布教科研实绩考核成绩。
按照各选调岗位的教科研实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5: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不足上述比例的全部进入,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2.专业测试
(1)发放专业测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2)专业测试方式。
县教师发展中心选调岗位: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包括无生上课和评课,无生上课分值40分,时间20分钟。评课分值60分,观摩课堂实录后现场点评,时间10分钟。
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选调岗位: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包括无生上课和专业基本功展示(考生自备两首声乐作品,自行携带U盘存储伴奏,格式为MP3,现场演唱,不得使用通俗唱法)。无生上课分值50分,时间20分钟;专业基本功展示分值 50分,时间10分钟。
(3)专业测试。2021年7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4)若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等于该岗位计划数时, 则该岗位设置专业测试最低分数控制线70分,未达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计算和公布总成绩
计算总成绩。县教师发展中心选调岗位:总成绩=教科研实绩考核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选调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www.nlx.gov.cn)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
1.依据各选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各选调岗位的拟选调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县教师发展中心选调岗位以教科研实绩考核成绩高者优先,若教科研实绩考核成绩相同,则专业测试中评课成绩高者优先;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选调岗位以专业测试中专业基本功展示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www.nl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调动与聘用
1.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2.根据《关于南陵县专业技术人员调动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等问题的补充通知》(南人社〔2018〕91号)文件规定,调动人员按调入单位岗位情况重新办理聘任,调入后应低聘的,由本人出具同意低聘的书面承诺,方能办理调动手续。
3.2016年职称过渡前,岗位任职年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考试在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参加县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选调的,不再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若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2. 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 考生报名前,请提前下载“皖事通App”申领“安康码”,仔细阅读《选调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考生须知悉并遵守目前疫情防控规定及《选调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相关工作要求,认真阅读并签署《承诺书》(附件5)。
4.本方案由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 选调相关事项若有变动,将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www.nlx.gov.cn)及时通知,请密切关注。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53-6839689
考 务 电 话:0553-6839019、6910305
南陵县教育局 南陵县人社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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