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相关学科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全县公办初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2.被我县正式录用在公办学校工作满3年(2018年9月前录用)的在编在岗教师。
3. 年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2日以后出生);
4. 学历。中学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5. 资格。至少满足以下之一: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科与所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资格参照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办法执行。
(2)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近三年任教学科与所报考岗位学科一致(需提供学校证明和课表),学段资格参照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办法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 近三年年度或师德考核有被定为合格等次以下的。
2. 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 根据有关规定因其他情形不能参加选调考试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
2.地点:南陵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要求: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岗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且须报名时一次性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1)个人申请表(附件2)。所在学校附审核意见。
(2)单位证明和鉴定。学校出具从事教育教学经历的证明和对教师的鉴定材料(含政治思想状况、近三年年度和师德考核等次、近三年有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被立案审查、工作表现情况)。借调在城区学校教师的证明和鉴定材料由借入学校出具。
(3)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教师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三)笔试
1.内容及分值。包括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占30分);学科专业知识包括任教学科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占90分)和教学设计(占30分)。满分为15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专用教材。
2.发放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21年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
(2)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3.笔试。
(1)时间:2021年7月10日上午8:30-11:00
(2)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公布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www.nlx.gov.cn)公布笔试成绩。
(四)专业测试
1.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按照各选调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其中岗位选调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选调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不足上述比例的全部进入,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2.发放专业测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3.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为无生上课,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专业测试。2021年7月17日、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5.若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等于该岗位计划数时, 则该岗位设置专业测试最低分数控制线70分,未达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计算和公布总成绩
1.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 专业测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www.nlx.gov.cn)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1.依据各选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各选调岗位的拟选调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www.nl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选定岗位
同一选调岗位2人及以上的,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选定岗位。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调动与聘用
1.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2.根据《关于南陵县专业技术人员调动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等问题的补充通知》(南人社〔2018〕91号)文件规定,调动人员按调入单位岗位情况重新办理聘任,调入后应低聘的,由本人出具同意低聘的书面承诺,方能办理调动手续。
3.2016年职称过渡前,岗位任职年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考试在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的,不再参加县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选调。若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2. 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 考生报名前,请提前下载“皖事通App”申领“安康码”,仔细阅读《选调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考生须知悉并遵守目前疫情防控规定及《选调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相关工作要求,认真阅读并签署《承诺书》(附件4)。
4.本方案由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 选调相关事项若有变动,将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www.nlx.gov.cn)及时通知,请密切关注。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53-6839689
考 务 电 话:0553-6839019、 6910305
南陵县教育局 南陵县人社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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