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潜山市2021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安徽省潜山市2021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共19名,具体岗位信息及条件见《潜山市2021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所有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学历: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应届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若因疫情防控需要,获取证书时间可按照相关规定顺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在潜山市2021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在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山市教育局和安徽师范大学等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报告厅。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没有进行现场报名的为无效报名。报名者可以提前投递简历至招聘工作办公室邮箱(qsjyrsk@163.com)进行沟通和问询。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可报同一学科两个学校岗位志愿,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学校未录取满的,按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补充录取。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
报名通过后,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历层次、专业及所学方向、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学生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书面证明和书面承诺;
(4)报考人员填写《潜山市2021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二),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考务等有关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无生课堂教学(无生上课)。
2.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教材由潜山市教育局提供(面试教材见附件3)。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
3.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4.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5.面试程序:考生上课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先抽取学科顺序,再抽取学科内考生顺序)。每位考生上课时间为20分钟。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面试。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面试成绩和实际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名单,并按有效岗位数等额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和聘用意向书,其余人员签订递补协议书。
(五)考察体检
1.考察人选确定。根据面试成绩和实际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又超出招聘计划数,则加试(无生上课)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3.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山市教育局等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内,首聘期三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首聘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名义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在潜山市2021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本公告由潜山市2021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6-8958799(市考试培训中心)
0556-8937867(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56-8921510(市纪委监察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556-8920928(市纪委监察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1.潜山市2021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潜山市2021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潜山市2021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教材一览表
潜山市2021年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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