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直中学教师队伍建设,应对新课改新高考教学需要和市直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需求,经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国(不含滁州市市直)公办普通中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岗位计划
计划选调中学专任教师19人,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四、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违反师德师风、违规违纪行为。
2.身心健康,爱岗敬业,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大局观,服从学校管理。
3.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公立学校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经历,近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可为不定等次)。40周岁以下为“1979年7月29日(含)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教师资格、教学经历等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5.报考所需的其他条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学科以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为准,未注明学科的以教师资格注册系统中注明的学科为准)。
公告中涉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4.报考拟选调岗位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8月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邮箱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8:00—8月9日17:00。
2.现场报名地点: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四楼403会议室(滁州市凤凰路371号)。
以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划分,省内考生必须现场报名(邮箱报名无效),省外考生可通过邮箱报名。报名邮箱:czjsxd2020@163.
com,本邮箱仅报名使用,以报名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滁州市市直中学2020年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原件(需本人填写,粘贴照片并签字确认,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教学经历证明材料(备课笔记、教学计划、课程表等)。
滁州市外考生需提供示范校工作经历证明的,要提供示范校命名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4)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采用邮箱报名的省外考生需提供(1)-(3)材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扫描合并到一个PDF文档、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后提交,提交后需电话与市教体局人师科确认邮件提交情况。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同时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照片等并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调及聘后管理的全过程中,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时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有效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过程中反馈材料不完整的人员,可于8月11日17:00前补充提交一次报名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滁州市教体局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选调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或未在指定时间报名均视为报名无效,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否则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取消或核减岗位由市教体局在相应网站发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市教体局于8月13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反馈材料不完整的人员,8月14日12:00点前补充提交一次报名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育方针政策、新课程理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与所报岗位相关的教育综合性知识。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上午09:30-11:00,地点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选调统一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调计划与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对象。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专业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和答辩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备课准备时间60分钟,无生上课15分钟,分值80分;答辩5分钟,分值20分。课题选自滁州市市直公办中学使用的相关学段学科教材。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选调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形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组织。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和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环节分别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选调信息发布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备案、调动聘用手续。调入后根据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用,暂无相应岗位的,高职低聘,工资待遇按照实际聘任岗位确定。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2.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滁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0-3042842
监督举报电话:0550-3031075
以上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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