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县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规范有序、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和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由南陵县教育局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事宜及考试(含笔试和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后续信息,均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我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100人,分为8个岗位,岗位具体情况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6日后出生),我县劳务派遣在岗幼儿教师可放宽至37周岁(1982年7月26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幼儿或幼儿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符合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发〔2020〕24号)要求可以报名。“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以报名,参照先上岗后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 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幼儿教师的人员;
7.已聘用为我县“进岗不入编”的幼儿教师;
8.其他不宜报考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26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报名地点:籍山幼儿园。
(二)报名材料: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高校毕业证书发放后须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毕业证书发放后须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证书、鉴定表),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并同时提供本人安徽省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
5.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往报名地点,并如实填写《2020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承诺自己报名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交纳笔试费45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招聘程序
(一)考试
1.笔试
(1)笔试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 公共知识占30分,主要内容为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占70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于2020年8月4日前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6)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2∶1;如低于2∶1,则该岗位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时间为15分钟。专业测试方式包括试教(试教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分值40分)和基本功展示(时间5分钟,内容和分值:即兴弹唱20分、舞蹈20分、简笔画20分)。
(3)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7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4)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需交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
(5)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2020年8月9日,具体时间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专业测试地点: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6)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8)成绩公示。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将于2020年8月10日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二)体检与考察
1.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先。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重新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高者先。
2.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结果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3.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各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该岗位内的幼儿园,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向社会公示七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先上岗、再考证”的新进人员,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幼儿或幼儿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新进人员,一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幼儿或幼儿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
3.聘用至春谷幼儿园的,在春谷幼儿园正式开园前,县教育局将根据全县公办幼儿园教师需求情况进行调配使用,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春谷幼儿园正式开园后返回春谷幼儿园工作。
4.如一年内全县幼儿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按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或调剂。
(四)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与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在编在岗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七、其他
1.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变动,以最后变更通知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专业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均只在网上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考务联系电话:0553—6839687、6910307。
4.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53—6839689。
5.考生报名前,请提前下载“皖事通App”申领“安康码”,仔细阅读《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考生须知悉并遵守目前疫情防控规定及《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相关工作要求,认真阅读并签署《承诺书》(附件4),报名现场提交。
6.未尽事宜,由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本公告由南陵县教育局、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南陵县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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