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学期开始,金安区城区将有8所新建幼儿园始业或增班,为解决城区幼儿园教师缺编问题,根据区委编委《关于2020年金安区教育系统各类教师招聘、调动名额的批复》(金编[2020]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农村幼儿园教师,通过考试选调若干名幼儿园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幼儿教师30名。
城区幼儿园,因各种原因,除选调30名教师外仍需增加顶岗培训(借用)教师的,在区教育局下达顶岗培训指标内,对新增的顶岗培训(借用)人员,将从参加本次选调考试人员中,由个人申请,编制所在学校、中心学校同意后,确定顶岗培训人员(每乡镇不超过1人)。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1、报考人员必须是金安区农村幼儿园在编教师,并经编制所在学校(幼儿园)、中心学校同意。
2、在金安区农村幼儿园工作3年以上(即2017秋学期及以前在金安区农村幼儿园任教的),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2016年秋学期以后,在城区顶岗培训的工作经历,不计入农村工作年限)。
3、凡在金安区教育系统跨乡镇及直属学校调动过工作的,必须在新的单位工作3年以上(即2017年秋学期以来未跨乡镇及直属学校调动过工作的)方可报考。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本人凭《报名登记表》和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2020年金安区选调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考试报名登记表》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2、报名时交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同底板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20年6月27至6月28日,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7:00。
4、报名地点:金安区教育局六楼(六安市安丰南路,咨询电话:3261739)。
5、报名后由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核发《专业测试通知书》。
6、缴费标准:比照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收费标准为80元。
四、选调考试
选调考试方式为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内容为:讲故事、舞蹈、简笔画、弹唱四项基本技能。比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的通知》(教人〔2001〕36号)精神,拟定10个故事、3个舞蹈、10个简笔画、10首弹唱歌曲(题目见附件3)。专业测试时,每个项目从公布的课题中随机抽取1题进行测试。故事为幼儿故事;舞蹈伴奏音乐(公示版本)由考点提供;简笔画要求在黑板上用粉笔画;弹唱要求用键盘乐器边弹边唱(可以带乐谱),专业测试教室提供钢琴、电子琴和脚踏风琴(如需用其他键盘乐器请自备)。
时间:讲故事、舞蹈、简笔画、弹唱每项时间为5分钟。
分数:讲故事、舞蹈、简笔画、弹唱均按满分100分计分,上述每项分值各按25%计算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五、加分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优秀,每年加0.2分,可累计加分;
(2)现担任校长(园长)职务的加1分、副校长(副园长)或中层职务的加0.5分(以本公告发布前的任职文件或批复为依据);
(3)现任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加1分,市级骨干教师的加0.8分,区级学科带头人的加0.6分,区级骨干教师的加0.4分。本项加分只计算最高等次;
(4)近五年来,受到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被授于“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特岗教师”、“江淮好老师”、“皖西好老师”、“金安好老师”等称号,省级及以上(含教育主管部门)加3分,市级(含教育主管部门)加2分,区级(含教育主管部门)加1分。本项只计算最高等次中的一次;
(5)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超过5分的,以5分计算。
(6)加分由报考人员于报名前申请,所在中心学校或直属学校初审盖章,报名时交人事股审核,监察室监督,于选调考试前进行公示。审核或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请从附件中下载填写《2020年金安区选调教师到城区任教加分申请表(幼儿园教师)》,填写后交所在单位(直属学校或中心学校)初审并加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相关证件、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直属学校或中心学校公章。
六、选调录取办法
1、考试成绩(含加分)揭晓后,按选调人数1:1比例,公布选调初选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在确定初选人员过程中,遇总分相同时,以次以讲故事、舞蹈、简笔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区教育局公布选调教师的具体幼儿园岗位。区教育局组织拟调人员依据考试成绩排序,按公布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
3、对被选调人员名单在金安教育专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办理调动及转编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
被选调的教师调往新学校(幼儿园)后,其在原工作学校(幼儿园)受聘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初级职务中的级别自然解除,由调入学校(幼儿园)根据本校的聘任考评细则及岗位设置情况确定是否转评、聘任。
七、本公告由金安区教育局进行解释。未尽事宜将及时在金安教育专题网(http://www.ja.gov.cn/jajyztwang/index.html)另行公告,请注意查看。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政道教育 | 人事考试资料网 | 政道名师 | 安徽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选调生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教师 | 遴选
政道教育 版权所有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 安徽公务员考试 Copyright © 2018-2023 ahrsksw.net 皖ICP备1801256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