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长丰幼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录85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应、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不含长丰县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录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再考证”,具体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且普通话证书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9:00至6月27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6月28日16:00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录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录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6月29日16:00前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按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录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录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6月30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3.考生于7月9日至7月10日直接从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二科:
科目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科目2《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
2.科目1、科目2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下同)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发布资格复审公告。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1.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时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才艺展示(歌表演)两项,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50分、才艺展示(歌表演)50分,面试时间15分钟。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无生上课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才艺展示(歌表演)考前考生自行准备。
3.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初选人员,若招录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4.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面试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若无生上课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2.初选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如拟录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若出现最后一名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其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录岗位。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作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录用与待遇
1.本次招录的幼儿园教师不入长丰县事业编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本人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首期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同岗位代码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先后;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考生面试的无生上课成绩高低决定先后;考生若无生上课成绩再次相同,则以《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成绩高低决定先后。
2.本次招录的幼儿园教师,年人均薪酬待遇6.4-7万元之间(不包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具体按照长办[2019]58号文件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其它
(一)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
0551-66671331(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0551-66671050(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65123628(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0551-65127522(报名平台故障咨询电话)
(三)监督电话
0551-66662313(长丰县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
(四)查询网站:
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
附件:职位表.doc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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