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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铜陵市郊区招聘中小学教师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8 19:28 | 安徽政道公务员 | 咨询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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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0年度铜陵市郊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精神,现就2020年度郊区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郊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见附件1)。

  (二)教师待遇:新招聘教师不入编,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在岗教师执行,并按规定购买养老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四)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要求,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18、2019届毕业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考试;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89年5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http://rsj.tl.gov.cn/tlksy) ”。报名时间为6月2日8:00至6月7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郊区编制、教育、人社部门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8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8日可随时登录“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8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6月8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7月6-7日期间,由郊区教育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9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郊区编制、教育、人社部门于6月9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统一笔试

  1. 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一科,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综合性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8日8:00至7月10日18:00登录“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2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7月下旬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7月10日携带相关证书到郊区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汇总本区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教育考试机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原始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郊区编制、教育、人社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两次。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属民办教育机构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于“先上岗、再考证”人员和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人员包括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18、2019届毕业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普通话水平等要求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区编制、教育、人社部门负责,专业测试方案、考官遴选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具体专业测试工作由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开展前,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注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郊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2×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郊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郊区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与招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及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郊区教育局、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0年度铜陵市郊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0562-2896684(郊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网络报名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62-2168711(市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562-2832672(市教体局教育招生考试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62-2896684(郊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62—2897696(郊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2-289661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职位表.xls

  铜陵市郊区教育局 铜陵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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