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引进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加快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较高的素养、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二)人才标准
1.领军人才
符合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财教〔2016〕1805号文件认定的一类、二类和三类人才标准条件的国家级、省级人才(见附件1)。
2.拔尖人才
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授(或教授级高工),学术影响较大,业绩成果丰硕,工作能力突出,能够在学科专业建设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拔尖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②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二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③获得一类科研奖励(前5名),或二类二等(前3名)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
3.青年英才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省委编办批准的我校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方案之《滁州学院人才标准》规定的条件。其中:
A类青年英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已评聘本科高校副教授职称,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5篇以上,其中SCI二区以上不少于1篇;人文社科发表二类期刊论文3篇以上);②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二类以上科研项目;③获得二类一等以上(前8名)、二等(前5名)科研奖励1项以上。
B类青年英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已正式出站的博士后;②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3篇以上、人文社科发表二类期刊论文2篇以上);③主持省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三类(不含厅级重点项目、企业委托项目)以上科研项目;④获得二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或二等(前5名)、三等(第1名)科研奖励1项以上。
C类青年英才应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人文社科发表二类期刊论文)1篇以上。
4.行业企业人才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和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有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技术骨干工作经历,并主持或参与(前5名)过本行业重大技术研发(攻关)项目,或具有多项国家专利技术,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5.人才团队
由三类以上领军人才领衔,以拔尖人才、青年英才或行业企业人才等为主体组成,具有相对稳定的团队合作机制,已取得良好合作成效和共同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在国内外相关专业领域已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三、引进待遇
四、引进方式
高层次人才引进分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全职引进主要通过公开招聘、工作调动等,报经省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的以占编方式聘用。柔性引进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由学校自主研究聘用。高层次人才团队可以专、兼职相结合方式引进,具体“一事一议”。
五、选聘程序
1.报名。高层次人才应聘请直接发送个人简历电子版至各二级学院招聘邮箱,按照“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单位(学院)”格式标明应聘信息,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电话通知应聘者考核的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等。
被通知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部分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部分复印件)。
3.考核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不少于7人)进行考核考察。高层次人才根据实际可以通过试讲、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采取多种形式,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共同完成,具体考察初步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专业功底等情况。
4.录用公示。经考核考察、用人单位会议研究推荐、通过人事处考察和审核的拟聘人选,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
5.体检报到。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根据人事处通知及时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六、相关说明
1.本公告为预公告,引进计划和条件等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主管部门审批后如有调整,另行公告通知。
2.对业绩特别突出的或列入学校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首批申硕学科,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急需引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可视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业绩和聘期目标任务设定等实行“一人一议”。
3.行业企业人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参照执行A类青年英才引进待遇;具有硕士学位的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入编条件并报经省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按照在编、副教授待遇引进,不再享受其他特殊引进待遇。
4.人才标准中所列业绩成果,以学校研究高层次人才引进时其前五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有关等级、类别依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5.聘期目标任务及考核和其他事宜按照《滁州学院关于印发人才招聘工作暂行办法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政人〔2020〕3号)等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人事处
邮编:239000
联系人:王老师、贾老师
联系电话:0550-3518055
Email:rsczp@chzu.edu.cn
网址:www.chzu.edu.cn
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节选).pdf
滁州学院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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