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区各校学生数变化和现有师资情况,为合理配置我区现有教师资源,确保各校课程开足开齐,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中小学教师资源。
二、选调学科及人数
本次选调教师94名(详见附件1),主要补充江南片和沈巷片教师缺口的中小学校。江北中心校和中心小学内部调剂不在此范围内。
三、选调对象与条件
1.全区范围内中小学教师(含编制外中小学教师),局管学校校级领导报考必须报区教育局党委同意;
2.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品行,能胜任教学工作;
3.报考人员年龄不限,但需在我区教育系统工作满3年;
4.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与所报岗位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与所报岗位一致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近3年内有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不能完成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以及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考试、选岗、公示、交流和申请调动等步骤依次进行。相关公告和通知在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布,不再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和方式:
采取单位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公告发布日起开始接受报名。
8月26日前报考人员在编制单位进行报名;
8月26日当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由编制单位将报考人员材料统一报至区教育局人事科。因特殊情况无法在编制单位报名的,报名人员也可以在26日当天至区教育局报名。
8月26日下午5:00后不再接受报名,如因误报、迟报、漏报等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编制单位和个人承担。
2.报名地点:
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会议室(芜湖市鸠江区祥盛路人力资源市场4楼)。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鸠江区2019年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表》(word表附件2)和《鸠江区2019年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汇总表》(excel表附件3)文档纸质盖章稿(两张表需编制单位负责人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和电子稿,同时提供经学校审核盖章的与原件一致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个人报名还需提交材料原件),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2寸3张。
4.报名要求:
本年度师资余缺测算方式暂按师生比初中1:13.5、小学1:19,村小班师比1:1.5,教学点点师比1:4过渡。
各单位在确保本单位新学期教师基本需求的前提下,经测算,人员富余单位无特殊情况应同意富余学科教师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整体富余人员数;人员缺口单位在学科教师富余的情况下,也应同意报考。
所有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必须如实填写。提供虚假信息获得报考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教师选调考试通过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鸠江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栏通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鸠江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公布。根据公布的缺口岗位和需求数,结合报考同片区同学科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得分并列的,报考人员按年龄大者(以人事档案时间为准)、任教时间长者(以人事档案时间为准)、职称层次高者、任现职时间长者的顺序依次选岗。
(三)选岗
拟选调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选岗,不按时参加选岗人员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取消本年度和下一年的参加选调资格。选岗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鸠江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栏进行通知。
为保证选调工作严肃性和学校办学需要,对选岗后放弃岗位的报考人员,放弃报考岗位后五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选调和交流。
(四)公示
选岗结束后,选岗结果通过鸠江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
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确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当年的选调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当年及之后两年的参加选调资格。
对不按时参加选岗、选岗后放弃资格或公示未通过产生的岗位缺额的,在报考同片区同学科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出现得分并列的,报考人员按年龄大者(以人事档案时间为准)、任教时间长者(以人事档案时间为准)、职称层次高者、任现职时间长者的顺序依次选岗。
(五)交流和申请调动
选岗公示无异议的,选岗人员自2019年秋季开学起到选岗单位进行交流,交流时间为一学年。在一学年中,各项考核均合格的人员,于次年申请办理编制和工资调动(编制外人员办理劳动合同和工资转移)手续。交流一年内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胜任选调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违反有关规定的,将退回原编制单位工作。
因任教学科、评聘职称等与所报选调岗位不符等原因产生的后续职称评聘等方面的问题,由选调者个人承担。
申请交流人员原则上应参加选调考试。针对申请交流人员,教师选调工作启动三年内不参加选调考试或参加选调考试未通过的,可结合个人意向在三年内申请交流,但是是否可以交流或交流岗位的确定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同时,三年后退回原编制单位工作。
五、其他相关事宜
选调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选调报名和咨询电话:0553—5864117
选调监督电话:0553-5850196
本《公告》由鸠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鸠江区教育局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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