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城区学校师资力量,合理配备城区学校教师队伍,规范教师合理流动,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城区学校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1.城区学校面向本县公办学校选调教师142名,其中高中教师43名、初中教师29名、小学教师60名、幼儿园10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2。
2.城区学校面向县内外“绿色通道”选调教师30名,其中高中教师6名、初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18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3。
二、选调范围
(一)面向本县选调教师范围
1.城区高中教师选调范围
农村高中(含庐江五中)高中岗位现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含我县2013年以来招聘的编制内聘用制管理教师,下同)、合肥商贸科技学校现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2.城区初中教师选调范围
农村高中、庐江五中、农村初中(含庐城镇农村初中)中学岗位现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合肥商贸科技学校现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3.城区小学教师选调范围
(1)农村初中学校(含农村完中初中部、庐江五中初中部、庐城镇农村初中)初中岗位现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2)农村小学岗位(含庐城镇农村小学)现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4.城区幼儿园教师选调范围
我县农村幼儿园岗位现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二)“绿色通道”选调范围
县内外财政全供中小学岗位在编在岗公办教师,且符合 “绿色通道”选调条件。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任教满3年及以上 (时间计算到2019年9月30日) ,且2016/2019学年度每学年达到该学年度本校教师平均工作量;
3.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5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下同);
5.报考高中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2016、2017、2018年度)达到合格等次(2016年9月参加工作的试用期考核为合格等次);
7.报考中学岗位的须具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学科的需具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其它学科的须具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或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且近三年(2016年9月-2019年7月,下同)所任教学科均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幼儿园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报考“绿色通道”人员不受学科限制;
8.报考语文、幼儿园岗位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报考其他岗位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
9.“绿色通道”选调条件。对符合上述条件且获得以下称号(比赛项目)之一的教师,可通过“绿色通道”选调进入我县城区学校任教。选调人员取得以下荣誉后,我县教师还需在农村基层学校任教满3年(其中,特级教师任教满5年,时间计算到2019年9月30日)。
(1)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省拔尖人才、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星、省优秀教师;
(2)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市拔尖人才、市学科带头人;
(3)国家级(国家级获奖还须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比的获奖证书)、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大赛、优质(优秀)课评比、教学基本功(教学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任一项获得者。
以上荣誉称号如有任期期限限制,则仅在任期期限(时间计算到2019年8月9日,下同)内有效。
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①不符合选调条件的;②近三年内擅自离岗或不在岗一学年达10天以上的(经组织批准同意支教等人员除外);③正在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④近三年内经纪委监察部门查实违反师德师风进行有偿补课的;⑤尚在我县服务期内的(2016年9月30日之后我县公开招聘的教师);⑥2019年公开选调到我县的外县教师;⑦经政府人事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⑧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调其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择校、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面向本县教师选调。报名者需提供学历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同时还要提供经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2016-2019学年度课程安排表,与学校签订的有效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首次与续签合同),完中(中专)、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具体样式见附件4)以及报考所需要提供的其它证件和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具体样式见附件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绿色通道”选调人员还需提供符合“绿色通道”报名条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外县教师另需提供经现工作单位、所属县(区)教育主管、人社、编制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具体样式和要求见附件5)。
2.报名时间。
2019年8月9日-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庐江县教体局北楼一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县人社局、教体局联合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面向本县选调岗位报考比例须达到1:1.5(计算时四舍五入),不足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绿色通道”选调不受报考比例限制。
收费标准:非“绿色通道”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
(二)考试
面向本县教师选调人员考试采用笔试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绿色通道”选调报名人数若超过选调岗位计划数的,则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确定人选,未超过的直接进入考察程序。
1.笔试
(1)报考中学岗位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科,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7)执行。
(2)报考小学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主要测查与中小学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
(3)报考幼儿园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一科,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
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全部为客观题。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于2019年8月16日(周五)在县教体局人事科(县教体局南三楼)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8月18日(周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实行加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8月12日上午8:00-11:30到县教体局人事科申请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示3日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加分。未能在规定时间申请加分或经审核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不予加分。
加分项目和加分标准:
获得省级特级教师、教坛新星、省级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称号教师,加5分;获得市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坛新星称号教师,加3分;获得市级骨干教师,县级教坛新星、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县级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称号教师,加2分;获得县级骨干教师,加1分。
加分记入笔试成绩。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同类项目取最高项加分一次。加分累计最多不超过5分。加分时,以上荣誉称号如有任期期限限制,则仅在任期期限内实行加分。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人选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从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计算时四舍五入),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需要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缺额的,予以一次性等额递补。
(1)报考音乐学科、幼儿园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和钢琴弹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无生上课、钢琴弹唱成绩各占专业测试成绩的50%。备课时,发放无生上课的课题及钢琴弹唱曲谱,准备时间为30分钟,考生按照指定的内容进行准备。无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上课结束后即进入钢琴弹唱环节,考生按照指定的曲谱现场边弹边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报考体育学科的,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和室内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无生上课、室内技能展示成绩各占专业测试成绩的50%。无生上课备课时间30分钟,考生按照指定的内容进行准备。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上课结束后考生现场展示1分钟排球垫球、1分钟足球颠球、垫上技巧(鱼跃前滚翻)、五步拳四项技能,技能展示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
(3)报考美术学科的,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和静物素描(图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无生上课、静物素描成绩各占专业测试成绩的50%。考生根据指定的图片现场进行素描,时间为60分钟。素描结束后再进行无生上课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考生按照指定的内容进行准备,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报考其他学科的,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5)“绿色通道”选调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3位四舍五入,下同)。若报考岗位人数超过40人的需进行分组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分组。
专业测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设定专业测试(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
3、考试成绩计算
报考中学岗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权重,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绿色通道”选调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本次笔试和专业测试(面试)不指定教材和培训机构。
(三)考察
根据各岗位选调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的(下同)。对“绿色通道”高层级学段落选人员,本着自愿原则,可在低层级学段有空缺岗位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空缺岗位数1:1比例确定为低层级学段考察人选。
面向本县选调教师每个岗位在每所学校选调人数不得超过1人,如超过1人,按所在学校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量、在岗履职情况等,其中,外县“绿色通道”考察对象需进行实地考察,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联合组织实施。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择校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以下办法择校,其中,根据《庐江县城区小学新进教师无校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城区小学被选调人员实行无校籍管理。
1.面向县内教师选调。城区中学、幼儿园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自主择校或办理确认手续;城区小学根据公布的学校,拟选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序号从小号到大号,按学科进行抽签择校。
2.“绿色通道”选调。中学岗位选调人员先进行择校,按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省拔尖人才、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星、省优秀教师,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市拔尖人才、市学科带头人,国家级、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大赛或优质(优秀)课评比或教学基本功(教学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的顺序,依次选择相应学段城区中学,上述称号(比赛项目)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择校顺序。小学岗位实行抽签确定学校。
择校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
因考察、公示、择校环节缺额的,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调动聘用
择校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选调人选必须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关系,与新聘学校(小学与庐城镇中心学校、幼儿园与幼教集团)重新办理合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
所有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其中“绿色通道”选调人员若符合庐办发〔2014〕43号规定条件的,按规定聘任职称。
选调人选在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聘用、工资转移等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教体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工作人员以及学校负责人,视情节轻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7338900(县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1—87328122(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551—82563317(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查询网站: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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