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发展,2019年涡阳县公立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9年涡阳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97名。具体招聘计划见《涡阳县2019年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非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的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88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涡阳县人社局、涡阳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涡阳县人社局、涡阳县教育局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站为涡阳县人事考试网(http://gy.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8:30至6月2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9年涡阳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2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涡阳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2日16:00前登录涡阳县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3日8:30-16: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9年7月4日至7月5日从涡阳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2019年7月 6日上午9:00-11:3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笔试综合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3:7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加分因素:报考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7月7日携带相关证书到涡阳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58-7214993)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于2019年7月16日前在涡阳县人社局、涡阳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为确保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依据笔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依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社局、涡阳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方法:另行通知,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综合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1.2×0.6+面试成绩×0.4。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专业科目成绩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按规定要求统一组织。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社局网、县教育局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纳入编制管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协调。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涡阳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2.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7214993(县教育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8-7217535(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8-7211160(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涡阳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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