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经研究,我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共20名。其中庐城镇农村、石头镇、白山镇、盛桥镇(仅为小学)、龙桥镇、白湖镇、矾山镇、泥河镇、罗河镇、乐桥镇中心学校各2名。
二、选调范围
具有庐江籍或夫妻一方具有庐江籍,或夫妻一方在我县工作的县外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4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年度考核或师德师风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2.正在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个工作日的;
5.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择校、聘用的程序进行。本次选调不实行递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填写《合肥市庐江县2019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1),报名时需另外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有全日制学历的需同时提供最高全日制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人员本人是庐江籍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夫妻一方是庐江籍的还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夫妻一方在我县工作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属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属我县企业的还需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4.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具体样式和要求见附件2)以及报考所需要提供的其它证件和材料。
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庐江县教体局(庐城镇文昌路36号)南三楼人事科。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联合进行。
收费标准: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每人。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3位四舍五入,下同)。若报考人数超过40人进行分组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分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选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19年6月14日上午8:00—11:30在县教体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察
1.仅一组面试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取全日制学历高的(下同)。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选调计划数的,面试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
2.如多组进行面试的,则将选调计划数平均分配到每个面试组,每组参加面试人员按同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组选调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考察时,重点查看个人档案、核实编制情况、考察教育教学水平、近三年工作量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一步核查。
考察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联合组织实施。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择校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即确定为择校人选。入围考生按照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顺序进行择校。
择校条件:农村初中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初中及以上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农村小学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符合农村初中择校条件的也可以直接选择农村小学。
择校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择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对不按时参加择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调动聘用
择校后,按规定程序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选调人选必须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关系,与镇中心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选调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选调当年不得参加我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调。
所有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选调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工资转移等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联合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
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7338900(县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1—87328122(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551—82563317(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查询网站: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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