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安徽理工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硕士(事业编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聘用方式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数量 | |
学位 | 专业 | ||||
201901 | 教学 | 事业编制 | 硕士 | 交通工程(本科为交通工程专业) | 1 |
201902 | 消防工程(本科为消防工程专业) | 1 | |||
201903 | 教学 | 事业编制 | 硕士 | 建筑学 | 1 |
201904 | 教学 | 事业编制 | 硕士 | 车辆工程(本科和硕士阶段专业一致) | 1 |
201905 | 机电控制或控制工程专业 | 1 | |||
201906 | 教学 | 事业编制 | 硕士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软件工程 | 1 |
201907 | 硕士 | 信息安全相关专业 | 1 | ||
201908 | 教学 | 事业编制 | 硕士 | 临床医学专业,具有医师资格证和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 3 |
201909 | 教学 | 事业编制 | 硕士 | 会计、财务管理、金融、审计等专业,本、硕专业相近 | 1 |
201910 | 其他专技 | 事业编制 | 硕士 | 财会、金融相关专业 | 1 |
审计或会计专业 | 1 | ||||
合计 | 13 |
二、招聘条件
(一)2019年应届或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的,在国(境)外的硕士学制不少于2年。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责任心强,甘于奉献。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
(五)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六)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9日17:00(时间以邮件发送到我校的接收时间为准,报名信箱设有自动回复,未收到自动回复的请电话咨询,0554-6633997),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安徽理工大学硕士招考报名表》(见附件)。
2.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300×420像素,300DPI,以本人姓名命名)。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4.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5.往届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应提供经就读学校签署意见的毕业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应聘材料请打包发送,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手机号码,材料投递邮箱:rsc@aust.edu.cn。
(二)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将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以公告或电话、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者本人。
(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招聘专业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学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或实践操作)和面试环节的人选。参加笔试的人选,须提交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试讲(或实践操作)。应聘人员进行15分钟的公开教学(或实践操作),学校组建试讲(或实践操作)考核评价组,依据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逻辑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要素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五)面试。学校组建面试考核专家组,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职业态度以及专业知识等。面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六)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学校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该环节的人选名单。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学校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安徽理工大学校园网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九)签订协议。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五、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笔试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不能全部提供者不予接收、聘用。
(四)监督电话:0554-6632915(纪委办)、0554-6668461(监察处)
(五)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0554-6633997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安徽理工大学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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