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宿松中学教师队伍,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宿松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年级语文学科1名,数学学科1名,英语学科1名,物理学科2名,化学学科1名,政治学科1名,心理学学科1名(共8名)。本公告在宿松县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宿松中学网(http://www.ahsszx.cn/)发布;此后有关招聘信息将陆续在宿松中学网发布。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胜任全日制中学必修课和选修课教学并且担任班主任的能力;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相应学科本科,同时取得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3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宿松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发至宿松中学邮箱:1026190563@qq.com。《宿松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宿松中学网站下载,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考生本人要如实填写《宿松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资格审查: 2019 年3月22日08:00—17:00到宿松中学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要求一致的学历(本科及研究生)、学位、高中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属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未现场确认者,视为放弃。
5.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设置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实际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查核实应聘资格条件,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两人以上组成)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县教育局集体研究后初定拟聘用人员,并会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情况提交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松县政府网和宿松中学网上公示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 研究生应届毕业的,在2019年8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4.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三年。
四、纪律与监督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3号)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下述关系(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次招聘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全程指导和监督。
宿松中学联系电话:
办公室:0556-7836585 周主任:13866613336
宿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556-7813475
宿松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556-7849317
宿松县人社局 宿松县教育局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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