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论述]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习近平
要求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习近平
城市文脉就是城市的一部文明史,是形成和积淀城市性格的文化基因。——冯骥才
[文物建筑的价值]
第一,文物建筑本身就是有着宝贵历史价值的文化遗产,蕴含着重要的考古价值,不少文物的建筑结构,就是传统建筑工艺的实体文献材料,而名人故居中知名历史人物的生活痕迹,也有重要的文献价值。
第二,文物建筑也有重要的文化传承与文化传播功能,历久弥新的文物建筑,可以向今天的人诉说这片土地上曾经发生过的历史,传承曾经辉煌的传统文化,同时也能进一步向国内外的广大游客传播这些文化,促进文化交流,激发文化活力。
一处文物建筑如果不能开放,就意味着它只能实现第一种价值,而无法实现第二种价值,这无疑令人婉惜。
[现状分析]
历史上,我们就对城市建设、对空间秩序有着极为丰富、智慧而又深刻的认识。遗憾的是,今天我们的很多城市却丢了魂。因为“重新城、轻老城”“拆真古迹、建假古董”,不少城市抹去了自己的历史文化而丧失根基;在照搬照抄中,城市缺失了自己的特色风貌而泯然众人;在贪大、媚洋、求怪的风气中,“第一高楼”相互攀比,“山寨白宫”频频亮相。
同文化越来越远,与浮华越来越近;同传统越来越远,与西化越来越近——中国城市建设中的这种乱象,也反映了一些城市治理者肤浅的文化观和扭曲的政绩观。正是对城市历史文化的“不知不觉”,才会一哄而上地“造城”,留下“千城一面”的尴尬;正是对城市建设规律的“无知无畏”,才有了对传统的肆意破坏,做出割断历史文脉的糗事;正是对城市文化保护价值的“后知后觉”,才有了济南老火车站先被拆掉、20年后复建的反转。
[传承历史文脉的意义]
“万物有所生,而独知守其根”。城市文化,是城市的精神之根。一场冬雪让人们不惧严寒赶往故宫寻找“老北京”。“白雪镶红墙,碎碎坠琼芳”,风雪中的故宫变成凝固的诗、立体的画、贴地的音符,变成了天地间独一无二又教人守望的文化坐标。这样的文化符号其实散见于全国各地:不仅有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还有更多暂时不那么知名的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是城市的固体记忆,都曾在历史风尘中留下沧桑故事,有了它们,城市的编年史才得以续写。
一个民族需要有民族精神,一个城市同样需要有城市精神。城市的精神与城市的特色风貌往往互为映衬。苏州的粉墙黛瓦、小桥流水,让人直观地感受到“典雅、务实、内向、低调、简奢”;杭州的钱江潮涌、平湖秋月让人体会到弄潮精神与开放情怀。今天,不少城市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城市精神”,注入了文化内涵的城市精神,才会是丰满而坚实的,对外才能树立形象,对内方能凝聚人心。
[启示]
历史文化的价值和意义,终究依赖于人们的认知和认同。如果缺乏健康的历史观、经济观和文化观,即使有完善的法律政策,严密的监管和执法,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仍然难以让人乐观。如果历史虚无主义弥漫在人们心间,历史文化的价值就很难获得承认和尊重,对于文物、古迹等历史文化资源的随意、轻率和肆意妄为,就有可能成为普遍的态度和行为。
如今,在不少“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甚至为了发展经济而不惜破坏文化的事件中屡见不鲜。厘清经济和文化之间的边界,确认它们的位置和彼此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非常迫切的时代课题。
[辩证看待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文物保护与利用是对立统一的,处理好这一矛盾,关键是把握好“度”:既不能过度开发使文物难以存续,也不能过度保护使其丧失活力;唯有保护与利用并举,才能实现文物可持续传承。
加强保护是开发利用的基本前提。保护文物是为了提高文化资源的再生能力,获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文物往往具有特定的基本属性和传承规律,只有完整保护其特有属性,才能保持其经济和社会价值;只有具有特色的文物,才能吸引游客,带动文化产业发展。总之,保护文物,首先要保护其真实性,不能随意破坏更改,更不能造假。其次要保护文物的完整性。
开发利用是保护传承的有效途径。对文物的合理开发利用,实质是挖掘文化遗产的商品属性,使其转化为文化产品、实现价值,推动文物的保护传承。合理开发利用文物,实际上也是文物保护的一种有效方式,可以增强文物的生命力、可持续发展力,既实现传承文化的目的,又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当然,文物开发利用必须合理适度,前提是文物要得到有效保护。为此,应积极探索形成良性循环的保护利用模式。
[参考对策]
第一,加强保护、修缮与利用传统风貌街区,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城市文脉、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要既重“形”更重“神”,既重视“面”也重视“点”,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为先,决不能借改造之名搞大拆大建,造成不可逆损伤和历史信息灭失。同时,要赋予传统风貌街区新的功能,在保护的前提下适度合理开发利用,充分发挥传统风貌街区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
第二,建筑是城市的文化符号,反映了生活在这座城市中的人们的集体价值取向和整体精神风貌。标志性建筑集中体现一个城市的价值追求,但是决不能“比高炫富”、贪大求洋,关键是要实现功能和形态的统一。要注重把握好“四个协调”,即注重与城市的功能划分和建设布局相协调,注重与城市天际线、山脊线、水岸线相协调,注重与历史文化、地域文化相协调,注重与片区整体风貌相协调,统筹考虑、科学论证、审慎推进,力求出精品、避免留遗憾。
第三,历史文脉,并非独立存在,并非与现代化相互排斥,而是可以与自然环境、现代元素、农村风光相伴共生。即,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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