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试题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着力解决当前阶段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等问题。对此,你怎么看?
政道教育解析
1.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总体评价。
家庭教育作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基础性、启蒙性、传承性的作用。“家庭教育立法”是对人口结构转变时期的积极应对之举,顺应了社会发展的趋势,这项举措必将推动中国社会中的家庭教育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产生全面而深远的影响。
2.分析《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的教育缺位、监护缺失、教育方法不当以及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等问题日益凸显,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影响身心健康发展。
3.分析《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意义。
(1)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家庭教育提供了科学指导,能解决部分家长“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的问题。同时,从立法的角度规定监护人责任,更具有强制性,倒逼家长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有助于发扬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3)体现了政府服务为民的治理理念。政府将“家事”上升为“国事”,是站在广大未成年人和家长的角度考虑,真正做到了服务为民,体现了发展智慧和治理能力。
(4)助力依法治国。家庭教育入法是立法与时俱进的体现,让教育有法可循,有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助力。
4.如何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
(1)完善顶层设计,做好政策衔接。制定专项“家庭教育资金支持”计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经费”纳入地方财政规划,建立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协同制度,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激发市场活力。
(2)培育专业队伍,做好政策落实。学校开设家庭社会工作的专业课程,并与企业签订实习协议,共同培育“家庭社工”“家庭指导师”等专业人才,促进职业化发展,同时建立“家庭教育案例”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专业交流,提高服务质量。
(3)设立举报机制,保证政策效果。设立举报热线、电话等,一旦发现家长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身心健康的行为,妇联、民政等部门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强制其参加“家庭教育”课程学习,成为“合格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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