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学历、年龄结构,进一步加强我镇社区的综治、卫健工作,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综合素质高、热爱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加入到社区综治、卫健干部队伍中,现将招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录社区综治专干、卫健专干合计52名(其中综治专干11名,因需要参加夜间巡逻,综治专干适宜于男性报考,卫健专干4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全日制高中(中专)学历。
(四)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已购买养老保险且至退休年龄可满15年的放宽至43周岁,1980年6月1日及以后)。
(五)有一定协调沟通能力,会使用电脑,能操作计算机等常见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上当“两面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近3年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3)非工作原因受到党纪等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4)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参与邪教组织人员,以及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5)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且未受处理的,存在严重违法用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6)本人及直系亲属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7)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当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防汛救灾等任务中拒不执行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8)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
(9)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10)现役军人;
(11)定城镇在职的村“两委”干部;
(12)其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
三、招录程序及实施办法
公开招录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录公告于2023年6月26日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 报名地点:定远县定城镇人民政府卫健办二楼会议室。
3. 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等证明材料。
4. 报考人员须填写《定城镇招录卫健、综治专干报名表》,提交近期正面免冠蓝底正装照片(三张两寸)。其中: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2023年8月底前仍未提供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5.报考人员按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录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对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按实有报名人数比例核减岗位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6.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7.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8.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2日到定城镇卫健办二楼领取。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具备岗位履职能力等应知应会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分数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其中:应聘者身份为中共党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3分,退役军人且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4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在笔试环节予以加分,面试不再加分。
3.笔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1.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对递补后达不到2:1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政策理论水平等,报考者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 面试时间、地点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五)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确定后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定城镇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是否为定城镇、定远县户籍、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且三等功及以上、退役军人、学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仍然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六)体检
1.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录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结束后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递补。
2. 体检工作由定城镇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的,方可列入考察对象。
(七)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组织实施。考察时,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作为录用人员。因考生个人主动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
录用人员需先见习3个月,见习期满后,由乡镇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不适应农村工作的,经镇党委研究不予录用。
四、报酬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定城镇党委统一管理,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到社区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县委政法委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规定待遇执行,被录用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纪律与监督
1.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4021337)。
2. 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六、有关事宜
有关考试、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定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报名人员在招录期间要及时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城镇党委研究决定。
业务咨询电话:13956323735。
中共定远县定城镇委员会
定远县定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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