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的村(街)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若干名后备干部(以实际招聘情况为准)。
二、招聘条件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群众基础好;
(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衷于基层工作,有志于在社区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奉献精神;
(三)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一定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服从工作安排;
(四)熟练电脑操作,能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五)本镇户籍(愿意到街道社区工作可放宽至本县户籍),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致富能人、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年龄35周岁(1986年1月1日)左右,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字功底,服从岗位分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
(二)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
(三)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四)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近2年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存在涉黑涉恶13种重点情形之一的。
(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六)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参加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七)有严重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的;
(八)其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管理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千人桥镇党建办(千人桥镇政府二楼)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8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日除外)
3.报名方式:可由所在党组织推荐,也可由本人直接到镇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致富能人提供经营主体的有关证件。在县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表、有关证件照片发至镇党建办邮箱(scqrqzzb@163.com)并电话联系镇党建办许主任(联系方式:15950517372)报名确认。
4.报名资格预审:由镇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报名资格预审。同时征求公安、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对评价较差、群众反映不适宜参加聘任的报名者,预审不予通过。预审通过者及时通知报名人。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考核。
1、笔试: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考核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另行确定。笔试内容主要是综合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加分:全日制大专学历笔试成绩加3分,全日制本科笔试成绩加5分;退役军人加2分,部队立三等功再加2分,立二等功及以上再加5分;本人获得省、市、县级表彰荣誉笔试成绩分别再加5分、3分和2分,本人受镇党委政府表彰加2分,以受到最高表彰为准。
2、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规定,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相同,均进入体检。
3、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核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到所在村、村民组或所在单位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综合考虑,提出人选建议名单,并报镇党委会研究。考核中若发现被考察对象或其家庭成员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在镇村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或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取消资格。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经镇党委会研究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资格。
(四)聘用管理。根据考核及镇党委会研究最终结果,结合村两委换届情况,拟录用人员经过合法程序原则上到户籍所在地村任职。符合引才回乡等相关条件规定的,待遇从优。
四、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镇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千人桥镇党建办负责解释。
咨询组电话:0564-8044022。
附件:报名表.docx
2021年8月11日
政道教育 | 人事考试资料网 | 政道名师 | 安徽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选调生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教师 | 遴选
政道教育 版权所有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 安徽公务员考试 Copyright © 2018-2023 ahrsksw.net 皖ICP备1801256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