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力量,提升社区整体服务水平,根据《黄山市徽州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徽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区4个社区共招聘1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见附件1)。
招聘计划中安排5个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意识强;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且愿意长期从事此项工作;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电脑基本操作技能;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本人为黄山市户籍或直系亲属、配偶为黄山市户籍;
7.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校未毕业学生、现役军人。
2.曾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选聘坚持公开选聘、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0年9月3日起在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hz.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黄山市徽州区文峰路39号黄山市徽州区民政局三楼。
(3)报名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本人近期正面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自行下载填写的《黄山市徽州区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⑤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⑥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具体见附件3),
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由区民政局会同区社区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处理。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若低于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7日14:30—17: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接到电话通知2日内到区民政局(地址:黄山市徽州区文峰路39号,电话:0559-3517283)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对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统一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5:5.5加权合成确定(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告)。
1.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社区知识、时事政治、写作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同岗位依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3.笔试、面试成绩均在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体检考察。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按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者,则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若考生笔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进行。体检参照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由区民政局、区社区办共同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出具书面考察报告。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及聘用。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徽州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研究决定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聘用后,按照徽州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政策落实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公告》由徽州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考务及其他有关信息将在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登录网站查询查阅,联系电话0559-3517283;联系人:吴艺玫,谢风岚。
本次考试将由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9-3511906。
黄山市徽州区民政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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