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职人员选拔考试面试环节当中,综合分析能力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以出现频率最高拔得头筹,可谓十分重要。除此之外,纵观历年来考试,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的题目相对来说难度也要更大一些。而综合分析作为一个大家族,其中有一类侧重分析政策类题目的题型也是各类型考试的“熟客”,所以作为备战的考生,了解此类题目的核心并且要进行全面的分析才是备考应该有的状态,接下来就跟大家一起来了解政策理解类题目如何作答。
要想政策理解,首先要知道何为政策?政策就是某一主体(机关单位、政府部门等)为了达到某一目的(解决一些列问题)而采取的具体举措或规定(手段)。通俗的讲,政策的核心就是“目的+手段”。那么作为一道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的题目,“目的”和“手段”就是我们重点分析的对象了。
首先,我们来分析政策的目的,明确一个概念,政策的存在是为了解决问题或者是预防问题的出现,因此它的出发点都是好的,所以在分析政策的目的上面,要更多的去谈政策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其次,一起来分析手段,手段的存在是为了更好的达到目的,但是,不是所有的手段都是值得拥护的,有些政策的手段在制定的时候,脱离了实际的意义,存在一些争议,因此我们要分析出来手段可能存在的问题。例如,很多地区在规范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的时候,利用曝光人脸或者身份证号码的手段进行约束,就可能存在忽略群众隐私权的问题。
那么,整体的看待政策,可以比作“药”,我们知道药是有疗效的,但是也有句老话“是药三分毒”,就好比我们政策的目的是有7分疗效的,手段可能就会3分毒。但是有没有可能不存在具体问题的情况呢?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最后,好的政策就要推广,有问题的手段也要解决。所以最后这个部分就是落实层面。一方面,我们可以想一些其他的对策更好的达到政策的目的,这是从目的入手。另一方面,我们可以针对手段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这是从手段入手。总结一下,我们的落实层面依然可以从“目的+手段”两个维度出发分析。
下面我们通过一道例题一起感知一下。
【题目展示】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宣告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在《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里有关离婚冷静期的条款引起了广泛热议。对于离婚冷静期,请谈谈你的看法?
(一)离婚冷静期的积极意义:冷静期的存在不单单是为了降低离婚率,在一定程度上,冷静期可以让双方深思熟虑,谨慎的做出最正确的选择,行使自己离婚的权利。与此同时,也可以避免后期因离婚带来的一系列麻烦事件。而且离婚冷静期的出现,也是想激发大家对婚姻家庭的责任心,使社会形成良好的婚姻家庭观。
(二)离婚冷静期可能会带来的问题:离婚冷静期之所以会被广泛热议,说明也存在一些争议,一方面,很多人认为离婚的事情肯定是经过判断之后得出来的结果,与其互相拖着,不如快刀斩乱麻,1个月的冷静期无非是再浪费时间和资源。另一方面,有家暴、虐待、遗弃等行为的婚姻中,冷静期的存在增加了离婚的成本,给在婚姻中处于弱势的人带来巨大隐患,甚至可能严重威胁到另一方的生命,更像是对于施暴者的保护。
(三)合理推行离婚冷静期的建议:1.对于离婚冷静期,大可不必过度解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特别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单独列为法院在审理诉讼离婚案件时若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具体情形,已经考虑了特殊的情况。2.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国家和社会,通过宣传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点,激发国民对于家庭观点的责任心,正确的选择婚姻、面对婚姻,以此来降低离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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