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配置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及优质医疗资源开展基层卫生服务,结合本区实际,决定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面向社会择优选择铜陵经开区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单位。
一、遴选计划
拟在恒大绿洲或五环国际或万泰水晶城小区范围内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区域(暂定)包括恒大绿洲、五环国际、万泰水晶城小区。
二、遴选范围
根据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择具备提供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条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遴选基本条件
(一)设站要求
1.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在服务区域内设置;地理位置要求方便群众,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等。
2.基本标准:基本符合国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卫医发〔2006〕2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服务站人员要求
1、申办人、法人(主要负责人)要求:符合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
2、工作人员要求:服务站工作人员必须按需自行聘用。
(三)其他条件
1、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接受市、区卫计委(局)指导、管理和考核,主要承担辖区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2、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人员工资、水电暖费等投入和经营管理费用由申办人自行承担,完全采取法人治理、自负盈亏经营模式。
3、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公益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必须按有关价格政策执行,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适当补助。
四、遴选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 月6日—11月26日。报名截止日期后一周内安排专家评审。
2、报名地点:铜陵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联系人:杨泽 电话:2819075
3、报名要求:按《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报名材料清单》(附件1)提交申办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二)确定遴选结果
成立铜陵经开区社区卫生服务站遴选专家组。由专家组采取综合评分(详见附件2)的方式确定遴选结果。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遴选公告在铜陵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铜官区人民政府、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发布。
本公告内容由市卫计委基层卫生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陆兵 联系电话:2823602 13866500517
附件:
1、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报名材料清单
2、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遴选办法
3、承诺书
4、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遴选评审细则
5、拟配备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基本情况表
铜陵市卫计委 铜官区卫计局 铜陵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8年11月6日
附件1:
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报名材料清单
1、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2、《拟配备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
3、独立法人单位报名的需提交: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法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交:申办人(拟任法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拟选地址(含外观照片)、房屋平面图、房屋面积、科室布局平面图、产权证或租赁协议或意向合同。
5、拟配备医务人员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证书、《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拟设站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关经历或经验的提交相应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7、拟配备医疗设备清单。
注:
1、报名时,申办人提交一式5份报名材料复印件,并现场签字密封。报名材料递交后不得取回补充或修改。可撤报名材料,撤回后取消本次申办资格。承诺书原件和《拟配备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基本情况表》各1份报名时单独提交。
2、专家评审时,申办人自行携带以上规定提交的证照原件至评审现场,供评审专家查验。证照原件提供不全或证照原件与提供报名的复印件不一致者,将被取消遴选资格。
附件2:
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遴选办法
一、遴选组织
1、市卫计委、铜官区卫计局、铜陵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联合
组织本次遴选工作。抽调人员成立铜陵经开区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单位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
2、市纪委监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本次遴选工作。
二、评审专家
在市社区卫生服务专家库中抽取5名专家成立评审专家组。
三、评审办法
1、遴选实行综合评分法。根据遴选评分细则,专家组人员对每名申
办人进行现场评审,取平均分为申办人最终得分。申办人最终得分在现场公布。
2、按最终得分高低确定举办人,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举办人,得分
第二名为预举办人。举办人和预举办人最终得分不得低于80分。
3、遴选的举办人(单位)确定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举报或虽有举报但经查实不影响遴选结果确定的,举办人首先获得铜陵经开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筹办资格。
4、举办人在收到《举办人资格通知书》后80日内完成服务站筹建工作。筹建工作完成后,报请铜官区卫计局评审验收。
5、铜官区卫计局牵头做好评审验收工作。验收合格,依法核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验收不合格,给予20日整改期。整改期限满后,再次组织复审验收。复审验收合格,依法核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审验收不合格,取消举办资格。
6、举办人被取消举办资格后,由预举办人取得举办资格。评审和复审程序不变。
7、若预举办人未通过评审验收,本次遴选结果做作废处理。
8、铜官区卫计局在对拟设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评审,或在服务站正式开办后一年内发现实际配备人员与举办人提交的《拟配备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基本情况表》内容不一致,根据举办人《承诺书》内容,取消其举办人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举办人自行承担。实际配备人员具备与举办人《拟配备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基本情况表》中拟配备人员相同资质时,视同一致。
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申办的,由申办人(法人代表)或拟任主要负责人现场答辨;其他医疗机构或自然人申办的,由申办人(拟任法人代表)现场答辨。
附件3:
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铜陵经开区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遴选。若取得举办人资格,将严格按照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提交的《拟配备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基本情况表》内容,配备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医务人员及业房用房,并在拟办服务站正式开办后,将拟配备医务人员第一执业地点变更注册到该服务站,且一年内保持不变。如违背承诺,本人自愿放弃举办人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申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4:
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人遴选评审细则
评分项目 | 基本标准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1.人员 | 医师 (20分) | 至少配备2名全科医生,其中至少1名持有《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合格证》。 | 人员配备不到位得0分。配备的2名全科医生中有一名退休人员扣3分,均为退休人员扣8分。 | |
护士 (10分) | 至少配备2名执业护士。 | 人员配备不到位得0分。 | ||
2.业务用房 ( 25分) | 必须在服务区域内设置,地理位置要求方便群众,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5分) | 位于服务区域中心位置得满分,非中心位置扣2分。非服务区域内设置得0分。 | ||
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10分) 有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或意向合同)(5分)。 | 少于150平方米得0分。申办人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得满分,提供租赁协议(或意向合同)扣2分,均不提供得0分。 | |||
业务用房设置在一楼或者具有无障碍设施的二楼(5分)。 | 符合条件者得满分,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分 | |||
3.科室设置(5分) | 有科室布局平面图且布局合理,至少设有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健康信息管理室、药房、卫生间、健康教育室。( 5分) | 少一个科室本项不得分 | ||
4、个人答辨(40分) | 1、现场提交5份拟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营管理规划报告书,并现场演讲,时间6分钟。(10分) 2、答辨内容为社区卫服务与管理相关内容。申办人现场抽取2题作答。(每题15分) | 由评委根据试题评分标准现场打分 | ||
5、加分项(最多加10分) | 拟任主要负责人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管理经历的加2分。 | 1、提供曾担任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要负责人相关证照原件或卫计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2、提供其他相关资质证书。3、拟设服务站正式开办后,该负责人不得在两家医疗机构同时担任主要负责人,否则按违背《承诺书》认定。4、拟任主要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加分减半。 | ||
1、多配备1名全科医生加2分;多配备1名执业类别为中医的的执业医师加2分。 2、配备的所有全科医生中有1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加2分(只加1人次)。 | 1、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2、多配备1人兼具全科医生和执业类别为中医的的执业医师两种资格,只加2分。 3、多配备人员为退休人员,各项加分减半。多配备人员是指在国家标准规定的服务站必须配备2名全科医生基础上增加的医务人员。 | |||
3、业务用房在国家最低标准150平米基础上每增加50平方米加1分,最多加2分。 | 查看《房产证》等相关资料 | |||
4、已在服务区域内开办医疗机构,且具有150平米以上拟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的加2分。 | 查看《房产证》等相关资料 | |||
合计(110分,含加分项10分) |
附件5:
拟配备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现工作单位 | 执业证书 | 是否取得 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证书 | 专业技术职称 | 是否取得《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合格证》 | 拟任职务(法人 或主要负责人) | 备注 |
申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执业证书栏填写内容为: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2、执业类别为中医的执业医师在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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